來源:青島日報
2021-03-28 06:37:03
原標題:有溫度執法!青島已辦理輕微違法免罰案件600余件,減免罰款近2800萬
來源:青島日報
市場主體享“有溫度執法”
截至目前,青島辦理輕微違法免罰案件600余件,減免罰款近2800萬元
“這次不處罰,是一次‘有溫度’的執法,對我們幫助很大!”萊西市一家嬰幼兒用品經營部負責人感慨地說。日前,萊西市市場監管局在對這家經營部檢查時發現,貨架上放有待售的額溫槍一支。額溫槍屬二類醫療器械,銷售前應當備案。執法人員按照輕微違法免罰的相關規定,對其不予行政處罰,免除罰款金額1萬元。該營業部也按執法要求立即進行了整改。
2019年8月,我市出臺全省首份《市場輕微違法經營行為不予處罰清單》(以下簡稱“1.0版清單”)。2020年3月份,市市場監管局在1.0版清單基礎上進一步擴容免罰事項,優化升級出臺2.0版清單。截至目前,我市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免罰事項已達94項,全市共辦理輕微違法不予處罰案件600余件,減免罰款金額近2800萬元。
免罰案件主要集中在市場主體輕微違法行為易發、多發領域,涉及市場主體登記證照管理、廣告、食品、價格、合同、知識產權、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管等8個領域,受益范圍廣。其中市場主體登記證照管理類案件數量最多,案件數占比超60%,廣告類案件為市場主體減免罰款最多,免罰金額2400余萬元。
免罰制度施行以來,共600余家市場主體受益。市市場監管局法規處工作人員表示,有“溫度”的執法,可以讓市場經營主體感受到監管部門的理解與善意,“親”“清”的政企關系更加和諧。
免罰制度的實施不僅減輕了經營者經濟負擔,強化了在疫情影響大環境下扶持企業發展的力度,更重要的是避免市場主體,特別是新業態和處于發展初期的小微企業因無心之失受罰導致其信用受損。同時執法人員著力對免罰主體加強指導規范,采取跟蹤機制,推動市場主體自覺誠信守法經營。
據悉,將于今年7月15日施行的新《行政處罰法》對不予處罰的情形做了進一步擴充,包括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不予行政處罰等。(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傅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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