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
2021-08-26 13:03:08
原標題:泰安出臺19條“硬措施”嚴守耕地保護紅線
來源:大眾網
為加強耕地保護制度建設,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和糧食安全底線,泰安市委、市政府制定下發了《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嚴格執法監管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圍繞建立耕地保護機制、實行嚴格管控、改進補充耕地項目管理、強化執法監管、完善“田長制”、健全考核獎懲等6個方面制定了關于耕地保護工作的19條“硬措施”。
建立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實行耕地保護“黨政同責”,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耕地保護和執法監管負總責,黨政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強化部門共同責任,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分工,要求對耕地保護工作各司其職、主動作為、密切配合。建立約談問責機制,市級自然資源部門根據衛片圖斑的核查與填報情況,對縣(市、區)、功能區和鄉鎮(街道)違法用地排名靠前的提出黃牌警告,連續三次受到黃牌警告,直接納入市政府警示約談名單;連續兩次被市政府警示約談,違法問題仍然嚴重;屬地發生違法占用耕地,造成嚴重后果的,一經查實,依法依規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責問責。
實行最嚴厲的管控措施。開展摸底調查,全面掌握泰安市實有耕地實有狀況。加強耕地用途管制,明確耕地利用優先順序,嚴禁盲目決策違法占用耕地進行項目建設,糧食生產功能區和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于糧食生產。對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強化永久基本農田對各類建設布局的硬約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用途。全面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對新出現的違法占用耕地問題“零容忍”,做到發現一起、制止一起、查處一起,堅決拆除,恢復耕種。統籌做好項目用地保障工作,堅決遏制“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等違法用地行為。
改進補充耕地項目管理。加大土地整治力度,推進土地整治規模化、區域化,增加耕地數量。加強項目后期管護,明確管護主體、管護人員、管護責任和管護效果,管護期限不得低于5年。實行指標統籌管理,完善以縣域補充耕地為主、市級統籌為輔、跨區域調劑為補充的“三位一體”耕地指標統籌機制。實行耕作層剝離再利用,剝離后的土壤主要用于新增耕地和耕地質量提升。
強化自然資源規劃執法監管。強化日常執法監管,全面樹立“嚴起來”“零容忍”的工作導向,完善“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的工作機制,明確查處責任,對違法問題頻發、多發地區,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實行多層次公開通報、警示約談、掛牌督辦、區域限批、增違掛鉤等措施。加大違法行為查處整治力度,對違法占用耕地、違法開采、挖湖造景、人造景觀、“大棚房”等各類違法用地問題,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瞞案不報、有報不理、有案不查的,要倒查責任,追責問責。
完善“田長制”基層耕地保護體系。建立縣、鄉、村、地塊四級田長耕地保護機制,明確各級田長在耕地保護和執法監管工作職責。強化田長管理考核,細化考核內容、考核步驟、考核標準、考核方式,嚴格獎懲。考核采取自查與抽查、日常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對轄區內耕地保護和執法監管成效突出,考核為優秀等次的縣、鄉級田長及單位給予通報表揚,在安排相關指標、項目時,給予相應傾斜,對考核不合格的田長予以通報批評。
健全考核獎懲機制。建立耕地保護激勵機制,每年拿出一部分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對耕地保護工作成效突出的縣(市、區)及功能區給予資金獎勵。嚴格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將耕地保護制度落實情況納入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領導干部問責和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對耕地保護和執法監管工作不力的依法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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