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
2021-09-23 15:09:09
原標題:組團赴緬甸電信詐騙800余萬元,12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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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叢萍 濟南報道
2018年下半年以來,被告人施某某、劉某預謀組織人員到緬甸進行電信詐騙,詐騙錢款人民幣800余萬元。近日,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宣判,施某某等12名被告人犯詐騙罪被分別判處11年6個月到3年不等有期徒刑。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下半年以來,被告人施某某、劉某預謀組織人員到緬甸進行電信詐騙活動,雙方商定施某某提供境外人脈資源、劉某招募人員具體實施。之后,劉某動員被告人蘇某、聶某共同參與,并約定分成比例。2019年2月,劉某、蘇某、聶某分別糾集了被告人沈某等人,先后來到緬甸一公寓設立詐騙窩點,并在當地招聘了被告人歐某等人組成犯罪團伙,并進行分工。同年3月至5月,沈某等四名組長統一使用“定風布影”的微信昵稱,專門針對股票、期貨投資人群為目標,在組員篩選推送的閱讀量大的微信公眾號上發布講授股票投資技巧的廣告,欺騙客戶瀏覽廣告、添加微信。之后,他們分頭帶領余某等組員,冒充“楚風”老師、老師助理、投資客戶等身份,推薦客戶加入團伙成員控制的直播間、交流群學習投資課程,采取在群內粘貼制式“話術劇本”、偽造投資盈利截圖等手段,虛構“楚風”老師操作股指期貨經驗豐富、多名客戶跟隨“楚風”賺錢的事實,騙取了付某某等二十余名客戶的信任。蘇某、聶某帶領上述組長繼續跟進誘騙客戶,劉某假冒“客服經理明平波”的身份欺騙客戶在他們偽造的“廣州金控”期貨平臺開戶,并向他們指定的“廣州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賬戶投資。同年5月初,劉某通知各組長交易平臺已經關閉,不要再與客戶聯系,后安排人將作案所用的手機、電腦等工具銷毀。其間,該團伙成員詐騙被害人29人,詐騙錢款共計人民幣8226535.36元。同年,施某某等12名被告人先后被公安機關抓獲或向公安機關投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施某某、劉某糾集被告人蘇某等10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在境外通過網絡手段向不特定多數人騙取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公訴機關指控其犯詐騙罪成立,應予以嚴懲。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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