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
2021-10-26 10:01:10
原標題:《菏澤市養犬管理條例》明年3月施行
來源:大眾日報
□記者 趙念東 報道
本報菏澤訊 日前,《菏澤市養犬管理條例》(下稱《條例》)頒布施行新聞發布會舉行。記者獲悉,該《條例》將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適用于本市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犬只的飼養、經營、診療以及相關管理活動,各縣區城市建成區范圍將由各縣區人民政府劃定后及時向社會公布。
據悉,該《條例》共五章二十七條,主要從立法目的、適用范圍、政府及部門職責、犬只免疫與登記、烈性犬與大型犬禁養、收容與救助、養犬行為規范、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規范。《條例》法律責任共3條,綜合運用了經濟、司法和行政等手段。
其中,《條例》第十條規定實行養犬登記制度,不按照規定辦理養犬登記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每只二百元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每只一千元罰款。不按照規定申請辦理延續登記或者不按照規定補辦、變更、注銷養犬登記證、補辦犬只標識牌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每只五百元罰款。
此外,《條例》第十條規定實行烈性犬和大型犬禁養制度,飼養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公安機關沒收犬只,并處每只二千元罰款。同時規定養犬人攜帶犬只出戶應即時清除犬只糞便,違反規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處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罰款。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