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淄博晚報
2022-04-21 10:47:04
原標題:淄博公安交警持續開展“五大曝光”行動
來源:淄博晚報
晚報訊 (全媒體記者王敬東 通訊員白繼農 姜倩)4月20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圍繞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五大曝光”行動,對“突出交通違法車輛”“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高危風險企業”和“終生禁駕人員”等進行公布曝光,警示廣大駕駛人和交通參與者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守法文明出行。
“五大曝光”行動中,突出交通違法車輛,重點對全市3次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及一次記12分重點車輛進行了曝光,其中,全市3次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車輛3425輛、一次記12分的重點車輛283輛。通報了淄博天通物流有限公司、淄博昌興物流有限公司、高青霖泰運輸有限公司等全市高危風險企業72家。2名終生禁駕人員,秦某祥駕齡16年,因醉酒后發生重大事故并構罪被終生禁駕,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劉某駕齡14年,交通肇事逃逸并構罪被終生禁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2022年1月2日7時49分,尹某勇駕駛重型普通貨車沿民祥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山東高速倉庫門口右轉彎時,與同向騎行的宗某武的自行車相撞,造成兩車受損,宗某武當場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的規定,認定尹某勇轉彎不讓直行、不注意觀察的行為具有過錯,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宗某武無責任。
2021年6月10日8時10分,陳某賢駕駛一輛電動三輪車,妻子邱某良坐在車斗上,沿東泰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嶺子鎮宋家村處,超越前方同向行駛的車輛時,采取措施不當,導致電動三輪車失控后側翻,造成邱某良當場死亡 ,陳某賢受傷,車輛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中,陳某賢超越前方車輛時采取措施不當、未確保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是導致該起事故的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的規定,確定陳某賢承擔事故全部責任,邱某良不承擔事故責任。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通報了1處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S231張臺線淄川區洪山鎮楊家村至蒲家村路段大型車流量大、車速快,穿村通行,路段東西兩側村莊、商業網點、餐館密集,行人、非機動車穿行頻繁,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目前,各相關部門正在進行聯合整治。淄博公安交警提示廣大交通參與者,途經此路段要注意觀察路面情況,按照路段交通標志、標線以及規定速度通行,確保出行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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