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舜網
2022-05-14 21:21:05
原標題:山東三項社保費緩繳政策落地 分階段實施
來源:舜網濟南時報
近日,山東省人社廳、國稅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和青島市稅務局印發通知,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行業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以下簡稱“三項社保費”)政策。
緩繳適用于上述行業企業應繳納部分。職工個人應繳納部分,企業應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繳義務,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上述行業中以單位方式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單位,參照企業辦法緩繳。
符合緩繳條件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5月至7月,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2022年4月未完成繳費的企業,也可申請自2022年4月開始緩繳,緩繳截止期限相應提前1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5月至12月繳納2022年養老保險費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2022年未繳費部分可于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3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通知明確了緩繳期間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緩繳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期間,職工申領退休待遇、一次性支取個人賬戶或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緩繳企業應先補齊該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單位繳費部分。緩繳失業保險費不影響企業享受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和穩崗返還政策、不影響參保職工享受技能提升補貼政策、不影響參保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等相關待遇。緩繳工傷保險費不影響企業享受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和參保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緩繳企業應在緩繳期滿后的1個月內補繳緩繳的三項社會保險費,逾期不繳納的,自緩繳期滿次月起加收滯納金,稅務部門應及時提醒企業補繳。緩繳期滿后企業仍經營困難無力繼續繳費的,經申請,緩繳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可于2022年底前完成繳納,其間不加收滯納金。緩繳期間,企業可根據實際需要,提前繳納緩繳的費款。企業依法注銷的,應當在注銷前繳納緩繳的費款。
(濟南時報·新黃河客戶端記者羅曉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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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底前參保失業農民工可繼續領臨時生活補助
近日,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通知,明確我省將延續執行失業保險保障階段性擴圍政策,2022年底前繼續向參保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向參保失業農民工發放臨時生活補助。
記者從省社會保險事業中心獲悉,失業保險保障擴圍是擴大保障人群范圍,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人員等困難群體給予一定補助的階段性政策。我省自2020年起已連續兩年實施這項政策,及時為符合條件人員發放待遇,充分發揮了兜底保障功能。今年以來,受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嚴峻復雜等因素影響,部分失業人員再就業難度加大,為更好保障困難群體基本生活,我省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將這項政策再延續實施一年,進一步發揮失業保險保障基本民生、促進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
目前,失業補助金的適用范圍,是2021年、2022年失業且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和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后仍未就業的參保失業人員。其中,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是指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按規定參保繳費但累計繳費不足1年的2021年、2022年失業農民工,可申領臨時生活補助。失業補助金、臨時生活補助標準由各統籌地區結合實際確定,最長領取期限分別為6個月和3個月,每人只能申領享受一次,不能跨統籌地區、跨年度重復申領。
符合領取條件的人員,可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微信或支付寶“電子社保卡”小程序線上申領,也可到最后一次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線下辦理申領手續。對于今年政策出臺后提交申請的,各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將在規定工作時限內完成審核;對于今年1月至政策出臺前已提交申請的,將盡快組織重新復核,及時將符合條件人員的待遇發放到位。
(濟南時報·新黃河客戶端記者羅曉飛)
原標題:山東三項社保費緩繳政策落地 分階段實施,緩繳期間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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