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新聞客戶端
2022-06-15 19:48:06
原標題:因編制虛假財務事項等,國壽財險被罰26.2萬!青島分公司曾被判賠近18萬元
來源:大眾報業·半島新聞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晉城監管分局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澤銀保監罰決字〔2022〕14號)顯示,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晉城中心支公司因編制虛假財務事項,通過虛列費用用于車險業務手續費及獎勵;未按規定進行銷售人員執業登記,晉城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百七十一條,《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第九十四條,對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晉城中心支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處以26.2萬元罰款,對李迪聰給予警告,處以1.2萬元罰款,處罰日期2022年6月7日。
記者梳理發現,國壽財險青島分公司曾被判賠近18萬元。去年3月底,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的一則判決書顯示,被告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公司賠償原告176882.15元。
相關報道稱,即墨一女子女子騎電動車與轎車相撞,經交警認定轎車全責。事后,因賠償問題,該女子一紙訴狀將轎車車主及其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原告王成蘭無事故責任,與本院查明事實相符,本院予以確認。原告主張的日誤工費過高,本院按其實際收入予以支持。原告主張的護理期限過長,本院根據其傷情結合醫囑、鑒定報告予以支持80天。原告交通費過高,本院酌情予以支持600元。經核定,本院依法確認原告的經濟損失各項費用共計176882.15元。該費用由被告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公司賠償,被告孫某珊不再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賠償原告王成蘭各種經濟損失176882.15元。
資料顯示,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公司于2012年4月,公司經營范圍包括:許可經營項目: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短期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經中國保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以上范圍需經許可經營的,須憑許可證經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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