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新聞網
2022-06-16 08:54:06
原標題:這些行業 市級再擔保費階段性免收!市財政局出臺“金融十條”
來源: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6月15日訊 觀海新聞記者自市財政局獲悉,為更好地發揮財政政策引導作用,撬動更多金融資源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穩定經濟增長,市財政局近日印發《青島市財政局關于用足用好財政政策引導金融資源激發市場活力穩增長的通知》。《通知》共10條,圍繞支持“三農”、賦能中小微企業以及推進企業上市發展等多個方面,主抓實效,強調成果,要求各區、市財政部門要統籌各級預算資金,提高資金使用績效,確保政策落地落實。
在落實政府性融資擔保獎補政策,充分發揮助企增信作用方面,“金融十條”提出,市級融資再擔保公司到今年年底前階段性免收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等行業的市級再擔保費,切實助力企業紓困發展。對市級融資再擔保公司開展符合條件業務的最高給予再擔保代償額的100%的風險補償,對擔保機構開展符合條件的業務最高給予年化擔保費率1%的擔保費補貼,對當年新增融資擔保(再擔保)發生額4億元以上,且單戶擔保金額1000萬元以下的業務占比不低于80%的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業務獎補。
在落實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推動創業擔保貸款擴面增量方面,“金融十條”提出,從事個體經營的創業者,可申請最高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合伙創業或共同創業的,且合伙人、組織成員符合借款人條件的,按照每名符合條件人員最高不超過20萬元標準,可申請最高6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根據小微企業申請貸款前12個月內新招用符合條件人員數量,按每人30萬元標準核定,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獲得市級及以上榮譽、獎項的創業者,以及新發放的10萬元及以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免除反擔保要求。
在加快推進普惠金融發展示范區建設,惠及更多市場主體方面,“金融十條”提出,對符合條件的駐青銀行機構分行和地方法人銀行機構,2022年度本外幣貸款余額(不含票據融資)達到100億元以上且增幅達到10%及以上的,由市財政按規定給予獎勵,積極引導銀行機構持續加大信貸投放,助力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支持市級轉貸引導基金開展中小微企業轉貸融資工作,單筆轉貸資金不超過3000萬元,轉貸費率不高于0.04%/日,緩解中小微企業還貸壓力。
在建立健全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加快發展方面,“金融十條”提出,對注冊在我市經營航運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以2021年度航運保險保費收入為基準,對2024年前每年度超出基準的增量保費收入部分,規模超過30萬元以上的給予獎勵,獎勵標準為增量保費收入的3%。對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公司為我市中小企業開展的融資租賃業務,給予不超過租賃額1%的獎補。對外貿企業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的保費,給予一定支持。
在積極落實支持企業上市發展政策,促進市場主體多渠道融資發展方面,“金融十條”提出,對通過“借殼”、“買殼”等方式上市,并將上市公司注冊地遷至我市的企業,對市外上市公司將注冊地址遷至我市的企業,均給予40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企業,給予120萬元一次性補助。在境外股票交易所主板首發上市的企業,募集資金1億元人民幣(或等額外幣)以上的,根據募集資金匯回市內的金額,最高給予400萬元一次性補助。
在大力推行主糧作物完全成本保險,提高農業保險風險保障水平方面,“金融十條”提出,2022年起在全市產糧大縣實施政策性小麥、玉米完全成本保險。小麥、玉米完全成本保險每畝保額提升至950元,根據種植風險設置差別保險費率,各級財政對投保主體給予90%的保費補貼。
在扎實推進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豐富擴大農業保險產品體系方面,“金融十條”提出,對區(市)開展的符合獎補范圍的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市級財政按區(市)財政保費補貼總額的50%給予獎補支持。對區(市)開展的生豬目標價格指數保險、“保險+期貨”保險等險種,按區(市)財政保費補貼總額的60%給予獎補支持。每個區(市)納入市級財政獎補范圍的特色險種不超過三個(平度、萊西不超過四個),市級財政對每個區市的獎補總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在加大財政支持REITs發展力度,引導市場主體盤活資產融資方面,“金融十條”提出,對在我市注冊并成功發行基礎設施REITs的原始權益人,分階段給予累計不超過400萬元補助。對新設立或新引進的優質公募REITs基金法人機構,按照實繳注冊資本的2%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1億元。
在持續加強農業信貸擔保業務獎補,助力鄉村建設全面振興方面,“金融十條”提出,對市農擔公司開展的政策性農擔業務給予最高2.25%的擔保費補助,并對符合條件的業務市財政給予最高1.5%的業務獎補。對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種養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小微農業企業等提供融資擔保支持,應擔盡擔,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0.7%。
在落實創投風投基金獎勵讓利政策,引導創投風投機構投資科技型中小企業方面,“金融十條”提出,對重點投資我市科技創新企業的創投基金,各級政府引導基金可將自身超額收益的70%予以讓利;基金成立一年內投資青島市科技創新企業的,各級政府引導基金讓渡全部收益,鼓勵基金多投、快投我市科技創新企業。對投資我市種子期科技型企業和人才企業且持股超過2年的創投風投基金,按其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鼓勵基金投資支持科研成果就地轉化。支持專業機構開展科技成果項目路演,最高按其促成我市科技創新項目股權融資額的5‰給予獎勵。(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傅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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