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新聞網
2022-09-02 09:02:09
原標題:最新!青島“商貸轉公積金貸”,首批支持家庭唯一住房!
來源:青島銳理
今年以來,關于青島“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消息不絕于耳,現在青島首套公積金貸款利率為3.25%,前幾年商業貸款利息多在5%以上,很多購房者對“商轉公”可謂期盼已久。
近日,青島公積金中心回復網友的提問,表示擬于今年內推出“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業務,并揭示出下一步購房者最關心的“商轉公”幾個最新消息。
1、首批支持家庭唯一住房
該網友表示:買房時沒有公積金,現在有了可以辦理商轉公嗎?
8月31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我中心擬于今年推出“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業務,即“商轉公”業務,具體條件尚在研討當中。目前我們正在加強政策研究及儲備,您可通過青島住房公積金官方網站、青島公積金微信公眾號等渠道,關注政策出臺情況。此前我中心已經對開展“商轉公”業務的副省級城市進行了調研,目前各副省級城市均是對家庭唯一住房或首套住房的開展此業務,因此我市目前正在擬定的“商轉公”業務中首批支持家庭唯一住房。
2、組合貸不支持“商轉公”
該網友表示:近期剛買的房子,使用了組合貸,公積金用自己的,若配偶公積金滿6個月后,組合貸中的商貸22萬是否可以轉公積金。
對此公積金管理中心給予否定回答。公積金管理表示:對于您咨詢的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部分能否辦理商轉公的問題,根據住建部公積金貸款相關業務規定,同一戶家庭不得同時存在兩筆在還公積金貸款。目前調研已開展商轉公業務的副省級城市均不支持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部分轉公積金貸款,因此我市擬開展的商轉公業務也不支持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部分轉公積金貸款。
3、爛尾樓不能“商轉公”
6月份,有網友表示:商轉公是否可以優先考慮爛尾樓的貸款人員?對此公積金管理中心同樣給予否定回答。
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因爛尾樓暫時無法辦理產權證,不符合公積金貸款的抵押要求,因此不能申請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加強政策儲備,擬于今年內推出“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業務。
今年以來,青島樓市新政不斷,青島公積金管理中心也先后出臺了三次新政。8月31日,再出重磅消息: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交首付,并且支持提取購房人、配偶、直系親屬公積金支付首付款。
·5月23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最新通知,放寬公積金貸款政策!
涉及三個方面:
1、公積金申請門檻從繳存滿12個月更改為連續繳存滿6個月;
2、房齡+貸款年限小于等于30年更改為房齡加貸款年限小于等于50年;
3、取消房齡與首付成數的關系,青島統一首套30%、二套40%首付(認房又認貸)。
·6月15日,青島官宣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80萬!
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80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50萬元。購買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政策保持不變。
·8月31日,青島再度出臺公積金新政,支持提取購房人、配偶、直系親屬公積金支付首付款。
自2022年9月1日起,在我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房,可申請提取購房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
同時,階段性放寬上述政策提取范圍,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間購買家庭(包括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并申請提取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的,提取人范圍放寬至購房人及其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業務辦理規程
一、提取對象及條件
(一)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房的購房人及其配偶。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間購買家庭(包括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提取人范圍放寬至購房人及其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和子女)。
(二)職工已經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開發企業)簽訂網簽購房合同,尚未足額交付首付款。
(三)開發企業已在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樓盤備案手續。
二、提取頻次及額度
每套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符合條件的購房人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應一次性共同提交提取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網簽購房合同約定的首付款金額。
對于需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應將住房公積金貸款受理與首付款提取申請一次性共同聯辦,確保提取金額不影響貸款額度,避免因先提取后貸款而導致繳存余額不足,無法足額申請所需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申請材料及流程
(一)開發企業到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市)服務大廳申請辦理樓盤備案(與前期辦理貸款合作協議簽約的服務大廳一致)。
申請材料:開發企業承諾書、樓盤資金監管協議。
(二)提取人到開發企業已辦理樓盤備案的公積金服務大廳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申請材料:《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諾書(授權書)》、開發商出具的購房人首付款信息單、網簽購房合同、購房人身份證、配偶提取的還應提供婚姻關系證明、父母或子女提取的還應提供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戶籍證明、出生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三)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規定審查核定提取資格及提取金額。審核無誤的,提取金額當場劃轉至開發企業已備案的資金監管賬戶,并向提取人出具提取回單,提取人應將提取回單交回至開發企業。
(四)需要進一步調查核實的,自業務受理之日起 3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查決定(因向證明事項主管部門核查所需的時間不計算在辦理時限內)。
四、其他事項
(一)開發企業收到劃轉資金的15個工作日內,應向已辦理樓盤備案的公積金服務大廳提供首付款發票,以供拍照留存,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供首付款發票的應進行退款。
(二)購房人因故退房的,開發企業應在職工退房后的5個工作日內,向已辦理樓盤備案的公積金服務大廳遞交職工退房說明,遞交后的1個工作日內將劃轉資金逐筆、足額、原渠道退回至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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