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報新聞
2022-09-16 15:13:09
原標題:濟南一小區新房遲交1年,開發商竟用車位費抵作賠償金,業主們不干了
來源:山東商報
原標題:濟南一小區新房遲交1年,開發商竟用車位費抵作賠償金,業主們不干了
來源:山東商報
“本來等著交房已是很焦灼了,違約金終于要發了,卻拿不到手。”近日,家住濟南市歷城區綠城夢想小鎮的陳先生向記者反映,本該去年交房,現在卻遲遲沒辦法交房,開發商延期交房造成違約,按照道理,開發商應按照合同約定賠償違約金,可是,開發商卻要用車位款或租賃費來抵付,不少業主為此煩惱。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延期交房一年,違約金用車位款抵付
2019年8月,陳先生花費100多萬元購買了綠城夢想小鎮一套120㎡的房屋,按照合同約定,開發商應于2021年3月31日交房。但去年到了交房日,陳先生卻接到了開發商延期交房的通知,大致內容為由于疫情、環保響應、市政配套不完善等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交付。“疫情對房屋交付的影響,我可以理解,但總不能一拖再拖,遙遙無期吧。”陳先生不滿地說道。此后,從2021年起,陳先生先后接到開發商多次延期交房的通知,直至2022年4月份才被告知可以交房,共計延期一年。
從陳先生提供的購房合同中,記者發現,按照合同明確規定,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開發商應按日計算,自合同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也就是3萬多元,在交房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等陳先生來到綠城夢想小鎮售房部驗收房時,順便詢問了違約金的問題,工作人員拿出一份《房屋交付確認函》,上面有關于違約金的賠償問題,讓業主們簽字,但是內容卻讓大家不敢茍同。
“好不容易等來交房,卻只是麻煩的開端。”陳先生表示,根據《房屋交付確認函》內容,如果陳先生在上面簽字,這就意味著陳先生認可商品房在2022年4月交付使用,并在延期交房上與開發商達成共識,同意公司以車位款抵用券或車位使用權(車位租賃費400/月)形式補償金額合計32406元,陳先生不再就此事提出其他任何要求。在陳先生等業主看來,違約金應該就是現金,這種強制行為非常不合理。據陳先生介紹,交房當日,大多數業主要求開發商按照合同,支付違約金。但經過反復協商,開發商仍拒絕支付違約金,因此許多業主一氣之下并沒有接收房屋。
上百名業主拒絕收房,不滿違約金的賠償方案
陳先生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呢?6日上午,記者來到了位于歷城區工業北路與濟南郭店立交交叉口的綠城夢想小鎮。小區內一共4棟樓,園區里空蕩蕩,不僅入住的業主寥寥無幾,就連配套設施都還沒有完善。記者在小區出入口呆了將近半小時,僅見到兩位業主出單元門扔垃圾。記者在采訪中恰逢65歲的王大爺,王大爺告訴記者,自己是外地人,常年來一直在外租房,好不容易用多年積蓄買了套房子,卻延期了一年。因租金耗不起,才會趕忙搬進來住。如果自己在濟南有其他房子,也絕對不會立即收房入住,現在入住實屬無奈之舉。
“白天還有保潔人員打掃衛生,稍微有點‘人氣’,晚上小區內更沒人。”王大爺表示。現在他居住的3號樓只有他一戶搬了進來,有兩戶居民正在裝修,其他業主由于不滿意車位費抵扣違約金的方案,到現在都沒有收房,更別提入住了。據業主們不完全統計,目前還有將近百名業主還未同意此方案,入住率不及10%。對于車位費抵違約金的賠償方案,王大爺也是一肚子怨言,他說道:“我年紀這么大了,要車位干嘛?這不明顯屬于強買強賣,現在連一分錢違約金我都拿不到。”
面對開發商提出的賠償方案,許多業主表示無法接受。“雖然看起來這個方案折算后的金額,遠大于萬分之一,可是實際用處卻不大,若沒有車的業主,車位抵用券不就成了雞肋了嗎?”業主張女士告訴記者,她現在所住小區距綠城夢想小鎮非常近,她在自己所居住的小區擁有停車位,不會在夢想小鎮購買停車位。開發商延期交房,不按照合同支付違約金,而是試圖用車位款抵用券或車位使用費了結此事,對于不打算購買車位的業主們而言,車位購置抵用券完全是一張廢紙。“置業顧問說違約金只能用于購買和租賃車位,可是我沒打算買車位或者租車位,難道違約金就不給我了嗎?”不少業主說道,他們之前就此事已經多次和開發商協商,但效果不大。
開發商稱無其他解決方法,電話已無人接聽
據了解,綠城夢想小鎮項目總建筑面積約55萬平方米,占地面積20.34萬平方米,計劃投資約26億元。投資單位為國美酒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單位為綠城置業發展有限公司,開發建設單位為創智谷置業有限公司,后更名為濟南裕隆置業有限公司。事情到底該如何解決?記者通過愛企查APP查詢到開發商濟南裕隆置業有限公司的電話,并嘗試撥打了過去。當電話接通時,對方卻稱此電話為綠城夢想小鎮的售樓電話,并非開發商的電話。當記者詢問工作人員是否了解此類情況并要求提供相關人員電話時,工作人員說自己只是營銷中心的一個前臺,并不知情違約金的問題,需要記者聯系相關負責人,隨即掛斷了電話。隨后,記者再一次通過114查詢了濟南裕隆置業有限公司的電話,但撥打了多次均無人接聽,陳先生也表示,他們此后一直有撥打,但是始終是無人接聽的狀態。
“我們找開發商交涉過多次,希望能以其它途徑解決,但是開發商表示,除以上兩種解決方案,無其它方法”,陳先生無奈地告訴記者,他們收房后曾多次找過開發商,開發商態度非常強硬:“要么選這個,要么連這個都沒有。”那開發商到底為什么不愿意以現金的方式來支付違約金呢?此前開發商解釋道,“因資金緊張,他們能想到的辦法就是以車位費抵違約金。針對現金支付的方式,他們實在是無能為力。后續他們會挨個找業主對接,結合實際情況給予合適的方案。”面對開發商的說辭,陳先生和眾多業主并不“買賬”,他們表示,開發商無力還債,卻通過變賣產權車位還債,可小區內部的車位也僅限小區的業主購買,也就是說,業主只有自己掏錢再去買開發商的車位,才能得到開發商延期交付應給的賠償,這完全不合理。
車位費沖抵違約金到底合不合相關規定?為此,記者也聯系到了律師,相關律師認為,開發商將逾期交房違約金強行置換成抵扣車位款,是典型的不平等、不自愿、不公平和不誠信的行為,違背了《民法典》規定的“平等原則”“自愿原則”“公平原則”“誠信原則”等民事法律原則,應當被制止。既然逾期交房產生了違約金,該違約金就應該按照此前業主和開發商簽署的相關合同支付,開發商想要通過車位款或租賃費抵付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和合同依據,存在明顯的違法行為。如果說業主同意,開發商也同意,這個抵扣是合理的,因為是雙方基于協商一致。但是如果是強制業主同意,那就屬于違法行為,建議業主通過訴訟的手段解決。
“可等了這么久,解決方案還是一成不變啊。”業主們普遍認為,開發商的這種沖抵的做法太“霸道”,接下來,他們會利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對此,記者也將持續關注報道。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