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中晨報
2023-03-24 09:41:03
原標題:今年淄博啟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
來源:魯中晨報
原標題:今年淄博啟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
來源:魯中晨報
今年淄博啟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
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
淄博3月23日訊 今天,淄博市政府新聞辦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淄博市統計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情況。今年,淄博啟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該普查將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
普查標準時點為
2023年12月31日
全國經濟普查每5年一次,分別在尾數逢3、8的年份實施。今年開展的是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將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全面調查淄博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類單位基本情況、結構和質量,掌握國民經濟行業間經濟聯系。
此次普查的對象,是在淄博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具體范圍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
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能源生產和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以及投入結構、產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資產投資構成情況等。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
普查工作安排方面,2023年,在組建機構、制定方案、廣泛宣傳的基礎上,重點做好普查試點、單位清查、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選調、人員培訓等工作;2024年,開展普查登記、數據審核處理和普查結果發布;2025年,做好普查資料開發應用和普查總結等工作。
虛報、瞞報、拒報和遲報
經濟普查數據將受罰
按照《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經濟普查對象有義務接受經濟普查機構和經濟普查人員依法進行的調查。經濟普查對象應當如實、按時填報經濟普查表,不得虛報、瞞報、拒報和遲報經濟普查數據。經濟普查對象應當按照經濟普查機構和經濟普查人員的要求,及時提供與經濟普查有關的資料。
《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經濟普查對象(個體經營戶除外)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予以通報;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處分:①拒絕或者妨礙接受經濟普查機構、經濟普查人員依法進行的調查的;②提供虛假或者不完整的經濟普查資料的;③未按時提供與經濟普查有關的資料,經催報后仍未提供的。
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個體經營戶有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大眾日報淄博融媒體中心記者 劉文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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