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
2023-04-07 17:17:04
原標題:今年11所高校在魯開展本科綜合評價招生試點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
原標題:今年11所高校在魯開展本科綜合評價招生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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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山東省教育廳發布2023年普通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相關安排,今年山東大學等11所高校在魯開展本科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報名工作在5月10日前完成,高校素質測試在高考統一考試后、成績公布前進行。
6月11日前公示入圍名單 考生須確認是否報考
相關通知顯示,今年在魯開展本科綜招的高校共有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青島大學、山東師范大學、山東科技大學、青島科技大學、山東財經大學、浙江大學、華南理工大學等11所。
招生專業由各試點高校綜合考慮專業優勢、師資力量、發展目標等因素自主確定,原則上安排在特色明顯、優勢突出或國家緊缺急需專業。
在考生報名和資格審核上,已通過山東今年夏季高考報名并符合試點高校具體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綜合評價招生。考生須按要求分別參加山東夏季高考統一報名和試點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報名,已通過保送、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被提前錄取的考生,不得報名。
試點高校在報名前公布本校綜合評價招生辦法,包括分專業招生計劃及考生報考條件,明確網上報名時間、報名辦法、報考要求、錄取程序、錄取標準等。報考要求應對考生綜合素質評價設置前置條件,將學生社區服務、社會實踐經歷、考察探究活動、研究型學習情況和自主選修學分學習情況等作為資格審查的必要內容和進入面試的必要條件,積極調動整合高校資源參與高中學校的開放性、研究型和跨學科等項目學習課程設計。
考生根據本人情況和高校要求自主報考并如實提供相關報考材料。對考生報考材料,在資格審核、校測、錄取、入學資格復查等環節進行全過程監督、核查,加大材料真實性審核力度,對查實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及學校,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綜合評價招生報名工作5月10日前完成。各試點高校于6月11日前,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公示通過初審入圍學校考核的考生名單,并將考生確認是否參加報考學校綜合評價考核時間統一確定為6月12日18:00前。通過初審的考生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報考學校的綜合評價考核,逾期視為放棄考核資格。
高考成績在考生綜合成績占比不低于50%
學校考核方式包括對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測試(面試)。
認真組織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試點高校組織有關專家、教師等專業人員對考生的高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適度加大項目式學習、探究性學習、課題研究、創新素養等標志性成果和發展性評價數據的評價權重。
高校素質測試(面試)工作安排在高考結束后、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試點高校根據國家教育考試工作要求,結合培養目標和專業能力等情況,確定本校測試(面試)的內容、標準、形式和辦法,并加強對學生關鍵能力、學科素養和思維品質的考查以及對所學知識的融會貫通和靈活運用。
試點高校要根據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測試(面試)成績,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1:6的比例確定入圍學生名單。
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安排在普通類提前批進行。入圍考生應在普通類提前批次填報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志愿,若同時獲得多所高校入圍資格,只能選擇一所高校填報。不填報或填報未入圍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志愿,視為放棄該項招生資格,但不影響其他志愿錄取。填報專業志愿須在該項招生公示的專業中選擇,否則視為無效。
考生綜合成績由夏季高考總成績(含語文、數學、外語科目考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成績和高考加分)和高校考核成績(含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組成,其中夏季高考總成績占比原則上不低于50%。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試點高校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志愿及該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分試點高校一次性全部投檔。試點高校根據招生計劃及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預錄取名單,并按規定程序辦理錄取手續。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由試點高校按高考成績自行確定,但不得低于普通類一段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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