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
2023-04-29 08:47:04
原標題:青島檢察機關“融合履職”打擊犯罪
來源:青島日報
原標題:青島檢察機關“融合履職”打擊犯罪
來源:青島日報
青島市檢察院日前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了知識產權工作成果和典型案件。
據介紹,青島檢察機關去年共辦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217件,占全省知識產權檢察案件總量的四分之一,刑事、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數量在全省檢察機關均排名第一。
此次發布了檢察機關“融合履職”辦理的部分侵犯知識產權典型案件,劉某等九人銷售假冒花生油案受到關注——
【基本案情】2019年,劉某因生產、銷售假冒“某花”花生油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2020年至2021年,劉某在緩刑考驗期間,與妻子謝某某為獲取高額利潤,明知高某某(未到案)在臨沂市勾兌制售“某花”花生油,仍多次從高某某處購買花生油并出售給青州市某批發市場經銷商孟某某,共計8000桶。孟某某將上述花生油銷售給當地采購員曹某某5700余桶。曹某某銷售給當地經銷商胡某(已判決)4000余桶、某團購平臺實際控制人汲某某1200桶、微信名為“東夷果香”的經銷商(未到案)200桶。微信名為“東夷果香”的經銷商后又轉售給汲某某200桶,汲某某銷售給即墨區經銷商王某某1400桶,王某某銷售給李滄區某社區團購平臺經營人紀某某1000桶,紀某某將其中500余桶通過社區團購團長張某某、李某某銷售給周邊居民。
經查,劉某和謝某某銷售金額53萬余元,獲利6萬余元;孟某某銷售金額47萬余元,獲利8.5萬元;曹某某銷售金額54萬余元,獲利1.4萬余元;汲某某銷售金額15萬余元,獲利1.3萬元;王某某銷售金額16萬余元,獲利1.5萬余元。
【檢察機關履職情況】2021年1月19日,山東某花公司報案稱,發現市面上有假冒“某花”花生油產品流通。青島市公安局李滄分局立案偵查并抓獲涉案人員9人,偵查終結后移送李滄區檢察院。經指定管轄,該案由嶗山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審查認定,9名犯罪嫌疑人系層層分銷,形成了完整的購銷鏈條。為準確認定犯罪事實,檢察機關同步開展引導偵查和自行補充偵查工作。一是加強引導偵查力度,多次與偵查機關召開跨區聯席會議,圍繞上下游犯罪嫌疑人的主觀故意和犯罪數額,明確偵查方向,引導偵查機關進一步調取微信、支付寶交易記錄及微信聊天記錄等關鍵證據15份,確保對本案銷售數量和銷售金額的準確認定。二是適時開展自行補充偵查,由于案件涉及社區團購這種新型銷售模式,承辦檢察官主動作為,到案發地調查團購平臺經營模式,對涉案的紀某某等3人利用團購形式采買貨物、出售商品等情況現場取證,對該3人是否明知其銷售侵權產品等關鍵問題自行補充偵查,并對團購平臺可能出現的監管漏洞進行信息采集,為后續案件辦理提供了證據支持,也為食品安全領域社會治理提供了公益訴訟線索。
2021年12月31日,嶗山區檢察院對劉某、孟某某等6人提起公訴,對紀某某等3人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作出不起訴決定。2022年11月18日,嶗山區法院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劉某等人三年六個月至九個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適用緩刑。上述被告人均被判處罰金。被告人孟某某提出上訴,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其余被告人未上訴,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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