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黃海晨刊
2023-07-03 10:16:07
原標題:《日照市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辦法(試行)》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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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日照市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辦法(試行)》開始實施
來源:黃海晨刊
全媒體記者 何高迪 報道
本報訊 6月29日,市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日照市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有關情況。
《辦法》由市民政局、財政局、醫保局于6月5日聯合印發,共6章30條,聚焦減輕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進一步筑牢因病致貧返貧防線。
《辦法》明確了認定范圍,具有我市戶籍,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其家庭收入、家庭財產和生活狀況符合我市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條件的,經本人申請,按照程序認定為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明確了認定條件,申請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應未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返貧致貧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孤困兒童(經民政部門認定的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和重點困境兒童)等救助范圍,同時,醫保參保、個人負擔費用、家庭收入、家庭財產等還需滿足相關條件。
此外,《辦法》還明確了申請受理、審核確認流程,申請主體上,申請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應當由患者本人作為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提出書面申請;實施網上申請受理的地方,可以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同時患者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代為申請,也可以由患者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委托村(居)委會或者其他人代為申請。認定程序上,按照申請、受理、審核、確認等基本程序進行;明確了認定后部門間工作銜接的相關要求,被認定為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的,以作出審核確認決定之日為準。縣級民政部門定期匯總認定信息推送至縣級醫保部門。縣級醫保部門對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申請之月前12個月產生的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費用,按規定落實醫療救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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