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日報
2024-01-26 14:06:01
原標題:《濟南市停車條例》3月1日起施行
來源:濟南日報
原標題:《濟南市停車條例》3月1日起施行
來源:濟南日報
《濟南市停車條例》經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批準,將于3月1日起施行,這也標志著濟南破解“停車難”“停車亂”等問題有了專屬“法律藥方”。
細讀《條例》可以看出,這部法規的出發點是滿足民生需要、保障民眾利益,結合濟南實際,突出建管并重的理念,從全面規范停車場的規劃、建設、使用和管理等小切口入手,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
破解“停車難”
從規劃源頭增加停車泊位供給
圍繞破解“停車難”,《條例》從規劃源頭上作出規定,從增加停車泊位供給方面,對公共停車場、客流集中場所的落客區、地下空間以及新建學校、老舊小區等分別提出規劃要求;明確了停車專項規劃應當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與道路交通、軌道交通等相關專項規劃相銜接,確保各相關規劃的統一;對新建學校、幼兒園的停車泊位設置要求,應當納入規劃條件,為校內教職工停車和接送學生停車提供便利;對老舊住宅小區、學校、醫院、商業聚集區等停車供需矛盾突出的區域,規定“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按照一點一策的要求,制定并實施片區停車綜合改善方案”。
《條例》規定在公共交通樞紐、軌道交通站點和城鄉接合部等可以實現自備車與公共交通換乘的地段,應當規劃公共停車場,方便市民停車和換乘。規劃城市綠地、廣場、道路時,應當充分利用地下空間同步規劃地下停車場。對停車場建設遵循的程序以及簡化機械式停車場辦理手續作出規定,縮短停車場建設周期等。
《條例》明確發揮價格調節作用,制定差異化停車收費標準,并定期進行評估,適時作出調整;提供共享服務的停車泊位,可以實行有償使用;推行停車資源共享,機關事業等單位應當向社會開放專用停車場,鼓勵其他專用停車場向社會開放,鼓勵住宅小區周邊停車場與住宅小區居民共享停車資源,提高車位利用率;提供智慧停車服務,建設全市停車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向社會提供實時泊位、停車引導、泊位共享、收費信息等服務。
破解“停車亂”
明確停放基本要求和禁停區域
圍繞破解“停車亂”的問題,《條例》在機動車停車泊位的設置中,明確了停車泊位設置的最基本要求,增加了利用橋下空間設置停車泊位、在城市道路紅線與建筑物紅線之間設置停車泊位、臨時道路停車泊位設置的程序和要求,細化了停放車輛應當遵守的規定。針對非機動車的停放管理,《條例》明確了非機動車停放的基本要求和禁停區域,設置臨時停車泊位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不得妨礙市政基礎設施的正常使用,不得影響道路通行。
《條例》明確規定因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等特殊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設置臨時道路停車區域,并明確停放時段;在道路停車泊位停車的,不得逆向停放車輛。
圍繞“停車惠民”
30分鐘短時停車將免費
圍繞“停車惠民”,《條例》明確了汽車站、火車站、飛機場、碼頭等重要交通樞紐的配建停車場應當給予車輛不少于15分鐘的免費停放時間;其他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公共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應當給予車輛不少于30分鐘的免費停放時間;明確殘疾人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殘疾人專用駕駛證駕駛殘疾人本人專用車輛,在公共停車場和住宅小區臨時停車場停放時,免交停車費的情形。
“法規經過3個多月充分的意見征求和審議修改,從名稱到內容都有了較大變化,從對停車場的建設管理轉變為如何滿足市民對停車的合理需求,是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濟南市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條例》的出臺是對市民關切的回應,通過對濟南市停車立法,推動實現規劃引領、破解重點難題、實施系統治理,有了這部法規,還需要廣大市民共同參與,遵章守紀,養成良好的停車習慣,既要文明行車,也要文明停車,只有嚴格遵守《條例》,才能構建更加和諧的停車環境,讓城市走向更加美好的未來。 (本報記者 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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