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制日報
2017-01-14 10:00:01
記者從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獲悉,備受社會關注的全國“專車第一案”一審宣判后,被告濟南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服務中心于法定上訴期內向市中區法院遞交上訴狀,已上訴于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31日,市中區人民法院對原告陳超訴被告濟南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服務中心行政處罰一案進行一審宣判,撤銷被告濟南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服務中心于2015年2月13日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法院審理認為,陳超的行為構成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但該行為社會危害性較小,這是其一;其二是被訴行政處罰決定的處罰幅度畸重,處罰程序也違反規定。據此,應予以撤銷被訴行政處罰決定。
2015年1月7日,濟南私家車司機陳超因使用“滴滴”專車軟件提供專車服務,被濟南市客管中心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兩萬元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陳超對處罰結果不服,向市中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記者 徐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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