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萊蕪新聞網
2017-04-26 10:58:04
原標題:萊蕪市75%以上的勞動爭議實現就地就近有效處理
4月23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去年以來,我市努力打造以調解仲裁為主的爭議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將預防、調解作為柔性化解矛盾糾紛的主要手段,依法維護了勞動人事關系和社會和諧穩定。
不斷加強基礎設施建設。2016年市、區財政共安排專項資金80萬元進行“省級標準化仲裁院”建設,市仲裁院建成2個仲裁庭、2個調解室、1個立案接待室。各鎮(街道)、企事業單位、園區、行業協會建立基層調解組織463個。全市初步建立了市、區、鎮(街道)、村四級調解組織網絡。同時,強化調解仲裁隊伍建設,全市共配備從事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行政執法人員、仲裁員、調解員753人,各類調處機構實現了有機構、有人員、有場地、有牌子,有制度、有經費。
著力提升基層調解能力。市、區仲裁院對基層調解組織業務實行“一對一”指導,提升基層預防調解工作效能。每年對基層調解員采取集中培訓、以案代訓、庭審觀摩等形式進行業務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基層調解組織建設實現“五統一、六規范、五上墻”。建立了定點聯系員制度,支持基層調解組織開展獨立調解活動。
以創建活動促進規范化建設。先后開展了“和諧勞動關系星級企業”、“示范仲裁院”、“示范調解組織”等創建活動。全市共有153家企業被評為和諧勞動關系星級企業,萊城區仲裁院被評為省級示范仲裁院,泰山鋼鐵等8家企業的調解組織被評為省級勞動爭議基層調解示范組織。
加強系統內各職能科室、單位的配合。建立仲裁與監察執法聯動工作機制,實行首問工作制,準確把握案件糾紛焦點,準確界定仲裁、監察、社保經辦部門責任,快速調處。對案情復雜的案件,仲裁、監察、社保經辦機構共同參與調解處置。對在案件調解仲裁過程中發現的不簽訂勞動合同、欠繳社會保險、拖欠工資等問題或因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而導致仲裁敗訴的企業,實行“一案一交”,由勞動監察全面執法檢查,發揮了“社保經辦機構、仲裁解決個案,監察規范一片”的作用。
強化系統外部門、單位間的協調配合。與法院、檢察院、公安三部門聯合下發了《做好我市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查處銜接工作的通知》,建立起司法聯動機制,嚴肅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對重大集體案件會同公安、工商等多部門聯合調處。與法院建立起聯席會議機制、疑難案例研討機制、裁訴庭審互聽機制、風險評估應急處理機制,多角度、立體化、無縫隙的裁審銜接工作機制日益完善。
建立與基層調解組織高效聯動機制。發揮“互聯網+”優勢,市、區兩級仲裁院與全市463家基層調解組織實現網上互聯互通并建立了勞資糾紛調解專家庫,隨時解答政策咨詢,指導案例調處,充分發揮了基層調解組織“第一道防線作用”,全市75%以上的勞動爭議在基層調解組織實現就地、就近有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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