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3-20 21:12:03
齊魯網濟南3月20日訊 近日,浙江紹興的一名父親抱著孩子乘坐電梯的時候遇到一名男子吸煙,勸說無果反而遭挑釁。之后,這名父親暴打了吸煙的男子。電梯內吸煙不僅會給乘客的身體帶來傷害,還容易引發火災,危害公共安全。當發現有人在電梯內吸煙,應該如何做呢?有沒有什么法律或者規定可以約束這種行為?
記者打開網頁輸入“濟南禁煙”進行搜索,搜索結果第一條就是《濟南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打開網頁發現,這項規定1996年通過,2001年首次修正,2010年進行了第二次修正。其中第三條規定,體育館、會議室、學校等公共場所禁止吸煙,電梯間和公共交通工具內禁止吸煙。如有違反,處以十元罰款。
濟南市衛健委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由于該規定1996年就頒布了,因此他們也在進行相關更新工作:“我們也正在加緊這方面的調研,協同有關部門對這個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進行一些更加完善,更適合當前我們公共場所禁煙的要求。”
2013年,青島市實施了《青島市控制吸煙條例》,但其中并沒有明確規定電梯間內禁止吸煙。那么山東省是否對電梯內禁止吸煙有明確規定呢?記者致電了山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山東省可依據的就是《山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
記者查詢了1996年開始施行的《山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其中,第三章第二十一條規定,城市市區內的醫院、影劇院、體育館、機場、港口、會議室等公共場所室內及公共交通工具內,除指定地點外,禁止吸煙。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禁止吸煙。禁止吸煙的場所應當設有明顯的禁煙標志。如果違反,對個人處以二十元以下罰款。其中并沒有專門標明不得在電梯內吸煙。
那么,如果遇到有人在電梯內吸煙,市民可以怎么做呢?山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工作人員建議市民去當地政府舉報:“政府來安排具體誰管,其實這個問題執法上確實很難,因為執法主體是誰,誰來執這個法,都沒有很強的法律依據。即使山東省有《山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真正執法的時候也很難。我們國家還沒有全國的這種控制吸煙的條例,現在正在制定,但是還沒有出臺,從全國層次上來講他們沒有特別強大的法律武器?!?/p>
閃電新聞記者 曹寧 濟南報道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