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5日訊 11月3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發布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序號1)整改情況公示。本次公示是根據《山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銷號工作規定》要求,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序號1)整改情況進行的公示。目前山東省已完成整改。
據了解,中央環保督察通過個別談話和部門走訪了解到,山東省一些部門和地方沒有真正領會“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深刻內涵,有的領導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沒有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作為重大政治責任,缺乏正確的大局觀、長遠觀、整體觀,解決生態環保問題的自覺性、主動性不夠。2013-2016年,山東省共召開202次省委常委會,研究議題757個,環境保護議題僅3個, 2013年和2015年全年沒有研究環保議題。
為此,山東省針對反饋意見進行了整改。主要整改目標是:
(一)嚴格執行通報制度,按時印發生態文明建設實施方案落實情況通報。
(二)加強領導干部教育培訓,切實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大旗。
(三)督促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成員單位環保責任落實到位。
整改措施包括:
(一)嚴格執行《生態山東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對〈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方案〉工作任務進展情況實行調度通報督查制度的通知》要求,加強月調度、季通報,按時印發生態文明建設實施方案落實情況的通報,推動全省生態文明建設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修訂完善《山東省環境保護“十三五”培訓綱要》(魯環發〔2017〕236號),將生態文明教育列入省環保系統各級干部教育培訓。
目前,山東省已完成整改。具體成效有:
(一)2017年以來,共印發通報11期。其中,2017年度通報1期;2018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及年度通報4期;2019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及年度通報4期;截至2020年10月,因受疫情影響第一季度未通報,上半年和第三季度通報2期。
(二)2017年10月17日,山東省環境保護廳印發《山東省環境保護“十三五”培訓綱要》和《山東省環境保護廳2017年培訓計劃》;2018年3月26日,印發了《山東省環境保護廳2018年度培訓計劃》,全年開辦30余個班次,累計培訓3200余人次;2019年3月5日,制定印發了《山東省生態環境廳2019年度培訓計劃》,設置33個培訓班次,培訓人數5000余人次;2020年3月3日,制定印發了《山東省生態環境廳2020年度培訓計劃》,擬設置33個培訓班次,培訓人數4000余人次。
(三)省生態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更名為省生態環境委員會(以下簡稱省環委會),2020年5月7日,召開了省環委會第一次全體會議,省環委會主任劉家義同志作了重要講話。會議審議通過了《山東省生態環境委員會工作規則》和《山東省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工作細則》,明確了工作報告制度、專家咨詢制度、工作聯絡員制度和公文運轉制度等工作制度。全省16市和177個縣(市區)均按要求成立了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