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3月24日訊 近日,由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淄博市財政局聯合發布《 關于聘請高校優秀人才到我市企業掛任“人力資源副總”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2021年計劃從山東理工大學、山東大學等高校選聘優秀人才到淄博市企業掛任“人力資源副總”。首批選聘30名、全年完成200名選聘任務。
由企業頒發“人力資源副總”聘書,聘期為3-6個月,期滿自動結束。雙方有繼續合作意愿的,由企業向所屬人社部門備案后可繼續留任。
“人力資源副總”可與接收企業協商,自行安排到企工作時間,服務期內原則上實地辦公時間每月不少于一周。“人力資源副總”實地辦公時間由企業做好記錄,建立工作臺賬。“人力資源副總”到企業掛職期間原組織人事關系不發生變動。各級人社部門做好“人力資源副總”跟蹤服務,最大限度為其提供便利條件。
工作職責
深入企業了解生產經營及大學生需求情況,在企業人力資源部門的配合下梳理當前急需緊缺崗位需求,結合本校畢業生信息制定工作計劃。
從人才招引和培養的角度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幫助企業優化招聘機制及管理體系,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
協助企業做好校園宣傳工作,塑造企業形象,提高企業的知名度和信譽度,提升企業引才軟實力。
積極對接本校就業部門及相關專業院系,協助企業走進校園開展招聘活動;及時通過校內網絡渠道發布企業崗位需求信息。
發揮聯系紐帶作用,推動企業與高校建立人才培養、科研成果轉化等合作機制,推動建立大學生就業實習(見習)基地;幫助企業做好在職人員職業技能水平提升工作;定期組織高校大學生到企業參觀考察,開展“就業體驗日”活動。
待遇保障
接收單位每月為“人力資源副總”提供生活補助、交通費用等不少于1000元。市級財政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標準對“人力資源副總”進行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