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4月2日訊 4月2日下午6點,山東省2022年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第二十場舉辦,介紹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山東省公安廳副廳長申延軍表示,在疫情防控過程中,公安機關對故意隱瞞有重點地區旅居史等不服從疫情防控規定、造謠傳謠等擾亂疫情防控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保持“零容忍”,及時依法處理,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安全順利有序進行。
3月份以來,全省已查處各類涉疫情違法案件210起。惠民縣陳某從外地返回后,未按要求向社區報備,也沒有參加全員核酸檢測,并且在防疫人員明確告知其需居家隔離觀察后,仍然私自外出,其行為擾亂了防疫秩序,構成違法,被依法拘留。此外,全省還立案偵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刑事案件11起。萊陽市黃某、王某在疾控部門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時,刻意隱瞞外出務工和旅居史,未按要求報告行程,并且多次進出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后經核酸檢測呈陽性,造成疫情重大傳播風險;高唐縣王某,在疾控部門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時,拒絕執行疫情防控規定,不提供真實情況,隱瞞行程史,其核酸檢測為陽性,造成疫情傳播嚴重風險,以上人員均被刑事立案偵查。
申延軍強調,疫情防控是全社會、每個公民共同的責任,希望廣大群眾嚴格遵守各項疫情防控政策和法律法規。公安機關對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包括:拒不配合信息核查或身份登記,拒不參加核酸檢測,不按要求居家或集中隔離,違反封控區、管控區規定、私自外出參加聚集活動,隱瞞與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侵犯醫務人員、防疫工作者人身安全,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以及造謠傳謠,惡意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偽造、變賣核酸檢測報告、健康碼、行程碼等證明文件的違法犯罪行為,將及時依法打擊處理并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