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1-02 13:22:01
齊魯網1月2日訊 2018年12月31日下午17時許,濰萊高速交警大隊一中隊在榮濰高速平度東收費站檢查到一輛魯P牌照的小型轎車時,駕駛員稱證件沒帶,民警便要求駕駛員提供身份證號碼,該駕駛員稱身份證號碼也記不住,只是說他叫楚某光、1987年出生、山東聊城人。
但是經公安網查詢發現,楚某光的駕駛證照片與當事人相貌并不相符,在查詢該駕駛員信息的過程中,該駕駛員還從兜里掏出二百塊錢塞到民警兜里稱“就是沒帶證,把錢給你,別罰我了”。執勤民警嚴厲拒絕后,又查詢了該車車主李某軍的照片,發現該駕駛員與車主李某軍照片基本一致,但是該駕駛員仍然說自己就是楚某光。民警查詢到車主李某軍的電話并進行撥打,這個自稱是楚某光的電話竟然響了。即便是這樣,該駕駛員還在不斷的狡辯,當民警要帶其去派出所落實身份時該駕駛員才承認了自己就是車主李某軍,從來沒學過證,這次因為要回來平度接老婆孩子所以一個人開車,沒想到被抓到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李某軍因無證駕駛將會被罰款1000元并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
閃電新聞記者 錢云飛 通訊員 馬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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