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11-08 20:02:11
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8日訊(記者 何則偉 殷明慧)11月7日,第三十五期《問政山東》節目報道了濰坊市昌樂縣一藥店違規銷售含麻黃堿類重點監管藥品等問題。今天,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第一督導組對昌樂縣進行督導整改,涉事企業被處罰1000元,并被撤銷GSP證書(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證書),半年內不得營業。
昌樂一藥店可以一次售賣給消費者7盒含麻黃堿類藥品
麻黃堿類藥品,是一類常見藥,也屬于重點監管的藥物。早在2012年9月,國家就出臺相關規定,要求零售藥店必須嚴格憑身份證銷售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并安排專人負責專冊登記零售臺賬相關信息,其中明確一次銷售不得超過2個最小包裝。但在記者采訪調查時發現,相關規定成了一紙空文。
在濰坊市昌樂縣康壽藥店愛倫堡33店,記者不但一次性購買了店里僅剩的三瓶復方桔梗麻黃堿糖漿(II),還沒有登記任何身份信息。
隨后,記者問該藥店銷售人員這類藥品有沒有限購,如果沒有的話,想再買六七盒。昌樂縣康壽藥店愛倫堡33店銷售人員表示,可以賣給記者六七盒,但是得等到后天。
山東省藥監局局長:監管有漏洞制度執行不到位
針對這一問題,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桂敦山在《問政山東》現場接受問政時表示,含麻黃堿類的藥品成分中有麻黃堿,這種成分可以被制造成毒品,容易被販毒分子獲取,給社會造成危害。雖然最近他們對特殊藥品管理采取了嚴打、嚴防、嚴控,但上述現象反映的問題確實有點嚴重。
“我們監管力度有漏洞,制度執行不到位,抓落實最后一公里有差距。我們還要持續推進專項整治、落實責任,確保麻黃堿類制劑不要流到社會,確保公眾得到安全。”桂敦山在現場表態。
涉事藥店被處罰1000元 撤銷證書 半年內不得營業
問題被報道后,11月8日,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桂敦山帶領第一督導組對昌樂縣進行督導整改。督查組發現,昌樂縣康壽藥店愛倫堡33店在不登記購買者身份證信息的情況下,隨意出售含麻黃堿類重點監管藥物。
“對含麻黃堿制劑的管理要求是憑身份證,并且要登記,銷售的最大劑量就是兩個最小的包裝單位。從這個藥店來看他是銷售了三盒,并且還說你要六七盒我后天給你,從這種性質來說是非常嚴重的。”桂敦山告訴閃電新聞記者。
由于該藥店屬于第一次違規銷售含麻黃堿類重點監管藥品,昌樂縣市場監管部門對其處罰1000元,并撤銷其GSP證書(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證書)。該藥店在半年之內不能經營銷售藥品,半年之后重新申請認證,認證通過獲取證書后方可重新開業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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