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0-01-15 18:58:01
1月7日,一起標的額4400萬元訴前調節民商事案件在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團隊法官助理幺海軍的主持下達成了調解協議。
某建設公司與聊城市開發區某鄉人民政府于2014年6月簽訂《社區項目建設協議書》,約定建設公司為該鄉政府墊資建設社區項目,鄉政府用其他地塊抵補建設資金。建設公司按約定完工并將工程交付使用后,鄉政府未按合同約定交付抵補土地,也未支付工程價款。經核算工程結算價款42474667.85元,鄉政府已付1500萬元,尚欠27474667.85元,所欠付的工程款利息按1700萬元計付,合計總欠款數額為44474667.85元。該建設公司多次索要無果,無奈起訴至法院。
聊城中院立案庭工作人員審批網上立案材料時,發現該案雖為建設工程糾紛案件,標的數額巨大,但從當事人提交的證據及雙方當事人身份來看,有較大的調解空間。原因有三:一是建設公司工程款必將牽涉到農民工的工資,這是一大民生問題;二是被告涉及鄉政府,作為基層政府機關,其公信力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三是2019年是法院訴前調解開局之年,2020年將全面推進,只要有調解空間,就應不遺余力。
為此,聊城中院立案庭速裁團隊先與雙方當事人溝通調解意向,經當事人同意后,進入調解程序。在調解過程中,雙方起初爭議較大,調解陷入困境。在這種情況下,中院立案庭速裁團隊在院領導的指導下,多次或同時或分別與雙方當事人溝通,耐心為其分析利弊,經過多半個月的努力,使當事人終于達成調解協議。調解協議按照建設公司的起訴標的額確定欠款數額,約定鄉政府分三次向建設公司支付完畢全部款項。
聊城中院立案庭庭長孟凡利告訴閃電新聞記者,此次調解協議的達成意義重大,第一,第一筆款項將于農歷小年前一天支付,這確保了農民工能過個安心祥和年;第二,達成調解而未進入保全執行等程序確保鄉政府的公信力不因此而受影響;第三,建設公司通過訴前調就拿到法院調解書,并將于幾天后就能收到部分款項,切實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第四,多元解紛機制將全面展開,訴前調作為重要一環必將大展身手,這需要經驗,也需要鼓勵!聊城中院立案庭速裁團隊將以此為契機,為全市法院兩個“一站式”建設做出新的貢獻。
閃電新聞記者 馮尚尚 通訊員 王希玉 邢娟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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