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12日訊 山東省市場監管局11月11日發布關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通告顯示,山東金沙園食品有限公司、聊城市大山坳餐飲有限公司開發區華山路分店、江蘇香道食品有限公司、山東三家灣油脂有限公司、山東實在商貿有限公司等企業生產或銷售的沙土田園古法瓜子、食用植物調和油等18批次食品不合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山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安排,為進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場監管局對糧食加工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和調味品共11大類食品716批次樣品進行了監督抽檢。
其中,餐飲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肉制品、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6大類食品18批次樣品不合格,檢出了農獸藥殘留超標、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質量指標不達標、其他污染物超標等問題。
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德州市武城縣好運來購物有限公司中心店銷售的芹菜,阿維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順昌檢測評價有限公司。
(二)菏澤市鄆城縣落霞活魚店銷售的鯉魚,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譜尼測試有限公司。
(三)鄒城市元亮鮮魚館銷售的鯉魚,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海關技術中心。
(四)臨沂市費縣多美佳購物超市銷售的蘋果(紅富士),敵敵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德州市臨邑縣許維平糧油批發部銷售的標稱為德州永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磨香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臨沂市費縣新英糧油經營部銷售的標稱為山東三家灣油脂有限公司生產的食用植物調和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泰安市寧陽縣鶴山中心商場銷售的標稱為莘縣世家合臣香油有限公司生產的黑芝麻香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聊城市小螺號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海蜇頭,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標準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東營市東營開發區鼎恒超市銷售的標稱為沈陽市東陵區福之源食品廠生產的牛板筋(鹵制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華盛天同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二)泰安市岱岳區山口鎮外婆小籠包店使用的小盤(自消毒餐具),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眾合天成檢驗有限公司。
(三)臨沂市羅莊區高偉酒店飯店使用的餐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譜尼測試有限公司。
(四)菏澤市鄄城縣糖杞便利店銷售的標稱為江蘇香道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碳烤骨肉相連(醬鹵肉制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通標標準技術服務(青島)有限公司。
(五)肥城市樂朗福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為山東實在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水煮瓜子(烘炒類),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眾合天成檢驗有限公司。
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一)東營市河口區孤島華勝超市銷售的標稱為山東金沙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沙土田園古法瓜子,經山東華盛天同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檢驗發現,其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山東金沙園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青島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聊城市東昌府區廣磊副食批發部銷售的香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標準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三)聊城市茌平區飛越超市店銷售的標稱為高唐縣萬家炒貨食品廠生產的奉鄉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標準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四)德州市平原縣恩城鎮花夢蓉購物中心銷售的老醋,總酸(以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元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其他污染物超標問題
聊城市大山坳餐飲有限公司開發區華山路分店使用的餐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標準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立案調查,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中所涉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1231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