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12日訊 山東省市場監管局日前發布關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通告顯示,山東嬰兒樂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綠禾農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鄆城利民街分公司、濟南泉脈食品飲料有限公司、青島盛客隆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董家口店、煙臺牛老三食品有限公司等企業生產、銷售或使用的15批次食品不合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山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安排,為進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場監管局對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豆制品、糕點、酒類、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農產品、水產制品、速凍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調味品和飲料共16大類食品675批次樣品進行了監督抽檢。
其中,餐飲食品、肉制品、食用農產品、特殊膳食食品、飲料5大類食品15批次樣品不合格,檢出了農獸藥殘留超標、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質量指標不達標、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超標、重金屬污染等問題。
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青島市李滄區趙相雨果品行銷售的香蕉,噻蟲嗪、吡蟲啉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安譜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二)高唐縣浦杰蔬菜店銷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檢(青島)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三)高唐縣易買便利店銷售的辣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檢(青島)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四)棗莊高新區興仁大勇超市銷售的西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標準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五)單縣單之惠超市店銷售的豇豆,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維安全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
(六)章丘市六喜龍蝦菜館銷售的鱘魚(淡水魚),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七)汶上縣李立超市銷售的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中質華檢測試檢驗有限公司。
(八)山東綠禾農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鄆城利民街分公司銷售的雞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通標標準技術服務(青島)有限公司。
(九)寧陽縣潤悅生鮮超市銷售的黃瓜,經青島元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發現,其中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寧陽縣潤悅生鮮超市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國家果蔬及加工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十)淄博市張店毛玉紅活雞店銷售的雞肉(麻雞),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
安丘利客來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為煙臺牛老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鹵豬皮,經青島譜尼測試有限公司檢驗發現,其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煙臺牛老三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國家水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青島盛客隆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董家口店銷售的標稱為山東嬰兒樂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DHA迷你鈣奶餅干,經日照市市場監管檢驗檢測中心檢驗發現,其中二十二碳六烯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山東嬰兒樂股份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青島市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微生物污染問題
濟南市歷城區成泉桶裝水經營部銷售的標稱為濟南泉脈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泉脈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其他污染物超標問題
茌平平瑞餐飲服務中心使用的餐盤(自消毒),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檢(青島)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重金屬污染問題
鄆城縣熙策水產品門市部銷售的蝦蛄,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通標標準技術服務(青島)有限公司。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中所涉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1234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閃電新聞記者 何則偉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