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4月27日訊 近日,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等四部門發出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其中單位費率0.7%、個人費率0.3%,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
自2023年5月1日起,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19〕14號)有關實施條件,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
2023年5月1日至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前,各市根據統籌地區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情況實施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計算時點為2022年底。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后至2024年底,全省將統一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具體標準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稅務部門根據山東省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