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
2022-09-08 09:12:09
原標題:風一樣的“嘗鮮”女子
來源:檢察日報
劉凌云在接受采訪
“她總是步履匆匆,腳步鏗鏘有力。”“她外表看似柔弱,行動起來卻十分干練。”“她面對公益訴訟從零開始,敢于亮劍,勇于擔當。”……近日,記者到山東省青島市檢察院采訪,同事們對該院第八檢察部檢察官劉凌云如是評價。
走近她、了解一番,記者發現同事們的評價很是中肯,這個身材嬌小的女子快言快語、行動帶風,好像沒有她破不了的難題,也沒有她想不出的辦法。因工作成績突出、業務能力精湛,她先后獲評山東省優秀檢察官、山東省檢察機關公益訴訟檢察業務競賽標兵、全國首屆公益訴訟勘驗取證業務能手。
推動系統治理,打通依法治污“最后一公里”
青島市某污水處理廠因處置能力不足導致污水不達標排放,溢流至膠州灣。企業在兩年間收到罰單20余次,金額累計4233萬元。對此,某社會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要求企業支付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費1100萬元。劉凌云受法院邀請旁聽庭審時敏銳地發現,企業資金受限,單憑社會組織“一紙訴狀”,難以從根本上解決污染問題。
庭后,劉凌云經與同事研究,決定依托行政公益訴訟職能,以督促環保、水務、當地街道等部門依法履職為抓手,推動系統治理。劉凌云作為青島市檢察院主辦檢察官,與污水處理廠所在轄區基層院同事組成辦案組開展工作,調查核實相關證據,查閱相關污水處理技術資料,征求污水處理專家意見,從技術人員視角研究污水調蓄和凈化工程,尋求杜絕污染的可行方法;向企業解讀污染危害,說服其落實整改;數次討論使用賠償金提標改造的可行性,打通依法治污“最后一公里”;組織多個監管部門磋商,推動相關行政單位向區政府作專題匯報,形成“督促自我投資+協調社會贊助+爭取政府財政支持”的資金解決方案。
經過努力,企業表示愿意再投資2000萬元用于治污,法院通過司法確認將生態損害賠償金的70%用于設備投產,第三方社會組織投資1800萬元用于公益環保事業,區政府3年內投資2.8億元用于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2020年以來,經實時監測,企業排放污水水質連續達標。
“上醫治未病。”劉凌云以求極致精神,堅持推動以“我管”促“多管”,先后協助最高檢、山東省檢察院辦理公益訴訟專案29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案件37件,辦理行政公益訴訟和請示案件57件。因為業務過硬,劉凌云成為青島檢察公益訴訟領軍人才,并入選山東省公益訴訟檢察人才庫。
堅守三年辦一案,濕地又見白鷺飛翔
“檢察機關能夠堅守三年辦一案,讓我們真正看到了檢察擔當和為民情懷。”青島電視臺記者王鑫男談及自己采訪的一起濕地保護公益訴訟案件時深有感觸。該案背后,劉凌云的付出尤其令人感動。
青島一處濱海河口濕地,曾經是百余種海洋魚類和種鳥的家園。因多種原因,濕地一度被建筑垃圾填埋,周圍群眾多次反映仍難以讓濕地回歸。劉凌云收到線索后,迅速啟動調查,指導濕地所在轄區檢察院發出4份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修復濕地。但因該區域土地法律屬性登記為灘涂,轄區也沒有被列入濕地名錄,行政機關表示難以整改。
如何證明這里是濕地,成了第一道難題。劉凌云主動請纓,經領導批準后,以青島市檢察院的名義直接提辦該案,接著又遇到了建筑垃圾對濕地環境的危害、周圍生態的綜合治理等方面的調查取證難題。因建筑垃圾體量巨大、填埋時間過久、土地屬于集體所有等,在隨后兩年里,她和辦案團隊先后聯系27名專家,開展論證17次,組織現場調查33次,走訪周邊群眾11次。功夫不負有心人,中國地質調查局青島海洋地質研究所出具司法鑒定意見,認為這里就是濕地,需要異地修復。
有了依據,劉凌云著力推動濕地修復,組織召集有監管部門參與的專家論證會,由專家解讀濕地屬性和修復方法。監管部門一致表示將按照濕地標準修復,在征求周邊社區意見后將周邊區域一并納入修復。為發揮區政府統籌協調的積極作用,青島市檢察院向濕地所在轄區政府發出生態修復檢察建議。很快,為期一年半的施工整改啟動,4200萬元專項資金投入到位,80余畝受損濕地修復范圍擴大至300畝,被建筑垃圾掩埋的濕地又現水草豐美,再見白鷺飛翔。
因為辦案效果好,該案兩次獲評全國檢察機關典型案例,還被評為全省檢察機關參與社會治理典型案例和“十佳”檢察建議,并在全省政法機關“我為群眾辦實事”故事分享會上進行宣講。
“不破樓蘭終不還,黃沙百戰穿金甲。”這個案子是她所辦123起公益訴訟案件中的一個典型,亦是她發揚求極致精神解難題的一個縮影。
辦理全國首例以勞務代償履行生態環境損害懲罰性賠償民事公益訴訟案
“辦案沒思路,就找劉凌云。”在青島,公益訴訟檢察人形成了這個共識。
2021年初,青島一家酒店因將穿山甲等珍稀保護動物擺上餐桌,被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其時正值民法典頒布實施,多年的辦案經驗使劉凌云產生了一個想法,在要求酒店賠償生態環境永久性服務功能損失的同時提出懲罰性賠償訴訟請求,要求酒店以勞務代償方式履行懲罰性賠償責任——向120家餐飲企業送達野生動物保護公益宣傳材料。
這個想法得到法院判決支持,也得到各職能單位及餐飲企業支持。檢察機關聯合法院、市場監管部門、司法部門共同開展普法宣傳活動,30余家酒店參與其中。“一只穿山甲就要賠償近50萬元,以后誰還敢弄野味!”一個參加活動的酒店負責人感嘆道。
案后,劉凌云編寫的《關于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開展公益訴訟勞務代償工作的暫行辦法》被最高檢轉發推廣。作為全國首例以勞務代償履行生態環境損害懲罰性賠償民事公益訴訟案,該案獲評全國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劉凌云敢于在辦案中“嘗鮮”創新,連續3年獲評青島市檢察機關年度工作創新一等獎。特別是在辦理生物多樣性保護系列案時,她探索活體動物保護的辦案空白點,率先嘗試在全省采用專家意見解決鑒定難問題,備受好評。
“戰場”不止于青島
“不管安排什么任務,劉凌云從來沒有絲毫怨言和懈怠。”說起劉凌云,青島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張薇贊不絕口。
公益訴訟實行一體化辦案機制,劉凌云的“戰場”也不止于青島市檢察院。她經常被指派辦理全省、全市重大疑難復雜公益訴訟案件,并擔負著指導、協同基層檢察院辦案的職責。她與基層院干警組成辦案組,指導辦案組調查取證和審查證據,審核把關法律文書,領辦、參辦基層院公益訴訟案件1017件。她先后編寫《青島市檢察公益訴訟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銜接實施辦法》《野生動物保護領域公益訴訟辦案指南》等文件10余份,成為青島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的重要遵循。
2021年年底,劉凌云被山東省檢察院抽調,參與辦理最高檢交辦的南四湖專案。南四湖流域涉及四省,存在污染源多、面積廣、監測難等問題。在開展實地調查取證時,正值寒冬臘月,劉凌云和同事們一肩霜雪,風雨兼程,輾轉濟南、棗莊、濟寧等多地,沿湖走訪了解漁民生產生活,與行政機關磋商統一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和河段治理方法,與辦案團隊研討難點問題和解決路徑。目前,她參與辦理的南四湖專案中的19起案件全部依法審查終結。
2022年2月,最高檢副檢察長張雪樵主持南四湖專案檢察聽證。聽證期間,看到視頻中出現碼頭忙碌作業的場景,看到小漁村重煥生機、展露新顏的美好生活,劉凌云深感作為公益訴訟檢察人的自豪和欣慰。她自豪的是,可以用自己這身“檢察藍”守護“青山綠”;她欣慰的是,公益訴訟讓人民生活越來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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