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
2022-11-04 10:29:11
原標題:政治監督助力新時代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政治監督助力新時代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來源:檢察日報
2019年2月25日,最高檢召開全國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暨第三輪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
2022年4月13日,全國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暨最高檢黨組巡視“回頭看”動員部署會召開。
最高檢召開黨組會聽取巡視工作匯報。
圖①:最高檢召開巡視工作座談會。
圖②:最高檢在深圳舉辦的大檢察官研討班上通報第一輪巡視工作情況。
圖③:最高檢黨組巡視組聽取被巡視單位工作匯報。
(本版均為資料圖片)
黨的二十大對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作出戰略部署,強調推進政治監督具體化、精準化、常態化,發揮政治巡視利劍作用,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
全面從嚴治黨是新時代黨的自我革命的偉大實踐,勇于自我革命,是我們黨最鮮明的品格,也是我們黨最大的優勢,更是我們黨跳出治亂興衰歷史周期率的第二個答案。檢察機關作為黨絕對領導下的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必須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把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落到實處,為新時代人民檢察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障。
黨的十九大以來,最高人民檢察院新一屆黨組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關于巡視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持嚴管厚愛、刀刃向內,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不動搖,不斷深化系統內政治巡視,將系統內巡視作為一體強化檢察機關政治建設、業務建設、職業道德建設的戰略舉措,接續推進七輪檢察系統內巡視,實現了最高檢黨組一屆任期內的巡視全覆蓋。
為全面系統檢驗黨的十九大以來檢察系統內巡視質效和整改情況,進一步推動被巡視黨組織自覺以巡視整改為抓手,不斷促進新時代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2022年6月至8月,最高檢黨組派出8個巡視組和2個督察組,全覆蓋組織開展巡視“回頭看”,此舉重在做實一切工作首先“從政治上看”,一體檢驗巡視整改、落實政治責任、推動檢察工作情況。最高檢黨組特別強調,巡視“回頭看”要注重從源頭上、機制上分析原因、推動解決問題,一體抓實問題整改和系統治理、源頭治理,不搞應對式整改、形式銷號的整改。巡視“回頭看”取得預期成效。
實踐表明,檢察系統內巡視充分彰顯了政治監督利劍作用,確保各級檢察機關和全體檢察人員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黨對檢察機關的絕對領導落到實處;確保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在檢察機關不折不扣得到貫徹落實;確保檢察機關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履行好黨和人民、憲法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能,更實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堅持政治巡視定位,確保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
回望系統內巡視歷程,最高檢黨組始終把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作為最高原則,把加強檢察機關黨的政治建設作為根本目的,自覺擔當起檢察機關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更加主動地融入服務黨和國家大局,依法能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以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訴與不訴考量的不僅是我們的法律素養,更是政治擔當。”“做好法律監督要把握好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檢察智慧,要力戒監督只是‘紙面文章’。”
……
這是近日出現在浙江省金華市金東區檢察院一次支部主題黨日活動上的發言,言語間透露出新時代檢察干警對檢察工作新要求新理念的深刻理解。
如今,在全國檢察機關,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體現在檢察工作的全過程、各環節,這些潤物無聲的深刻變化,彰顯著檢察機關全面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的政治擔當,與最高檢黨組巡視這項政治工作密不可分。
時間回到2018年4月16日,在《中央巡視工作規劃(2018—2022年)》印發不久,最高檢就制定印發《中共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巡視工作規劃(2018—2022年)》。在這份被視為“路線圖”的工作方案中,最高檢黨組對系統內巡視作出明確規劃——
作為中央巡視工作總體格局的重要組成部分,檢察系統內巡視是實現中央巡視全覆蓋、全國“一盤棋”的重要體現,是強化黨對檢察工作絕對領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擔當檢察機關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深化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檢的重要制度安排。
秉綱而目自張。“路線圖”突出強調,系統內巡視是政治巡視,開展系統內巡視必須把促進檢察機關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做到“兩個維護”作為根本任務。
就在《中共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巡視工作規劃(2018—2022年)》下發當日,最高檢黨組召開全國檢察機關巡視工作會議暨第一輪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自此拉開了黨的十九大以來最高檢黨組系統內巡視的大幕。在這次大會上,履新不久的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對系統內巡視基本原則、重點任務、主要方法進行了闡述。
2016年年初,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關于“建設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的重要指示,沿岸一些相關責任檢察院黨組卻沒有及時在本地區部署“保護長江母親河”公益訴訟專項行動;
有的省級檢察院黨組出臺保障服務打好“三大攻堅戰”、推進本地區“兩個高水平”建設的多個規范性文件,所列措施存在同質化現象,檢察特色不鮮明,操作性、實效性不強,有應付、湊數之嫌;
有的省級檢察院黨組對落實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等重要工作部署,沒有及時傳達,也沒有進行專題研究,政治敏銳性、履職責任感缺失;
……
伴隨著系統內巡視工作的深入開展,檢察工作怎樣做到“從政治上看”,檢察干警也有了更為深刻的理解——講政治是具體的而不是抽象的,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深悟透力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就要體現在每一項具體工作中,要結合檢察履職落實在每一起案件的辦理中。
很多司法案件既有偶發,也有多發,背后反映的都是社會治理深層次問題,不能就案辦案。加強訴源治理、深挖問題根源,也是司法辦案的更高目標。陷入困境中的外來務工人員,為果腹偷盒飯,怎么辦?面對一捕了之、一訴了之的執法慣性,檢察機關要做好守護人,統一執法司法理念,司法不能視群眾疾苦而不見,要依法能動履職,做好社會救助工作。2019年5月27日,張某因銷售未經批準進口的藥品,涉嫌銷售假藥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在審查起訴期間,2019年8月26日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表決通過,刪除了以“假藥論處”的擬制條款。然而,該部法律將在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這三個月的過渡期內,如何將立法善意轉化為法治溫度?檢察機關不就案辦案,而是根據案件證據、情節,積極履行刑事訴訟主導責任,引導公安機關進一步補充偵查。既尊重了法律秩序,又保證了犯罪嫌疑人切身利益,讓正義得以彰顯,成為生動的檢察實踐。近年來,在政治建設的統領下,檢察機關認真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更新檢察辦案理念,一大批融合天理國法人情的檢察辦案實踐,擦亮了新時代檢察工作的名片。
針對服務保障“三大攻堅戰”措施不夠有力,服務保障“六穩”“六保”存在薄弱環節,貫徹落實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和常態化斗爭部署不夠深入等問題,把中央巡視共性要求與系統內巡視特性要求緊密結合,督促各級檢察機關找準檢察工作的發力點、結合點,把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安定、防范化解經濟金融風險、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知識產權檢察集中統一履職等工作落實到位。黨的十九大以來,最高檢黨組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論述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全面貫徹巡視工作方針,監督促進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落實到檢察履職全過程、各環節,為新時代檢察事業的高質量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從政治審視業務,推動政治建設與業務建設有機融合
巡視發現的各類問題,盡管表現形式不同,但根本上是被巡視單位政治建設上出現了溫差、落差和偏差,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政治站位不高,也與業務能力不精密切相關。
檢察機關是政治性極強的業務機關,也是業務性極強的政治機關。基于這個精準定位,最高檢黨組在推動謀劃系統內巡視工作之初就明確,要堅持把推動檢察機關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作為系統內巡視的重要任務,把系統內巡視與檢察中心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堅持把政治監督貫穿到檢察履職的全過程,實現政治建設與業務建設的深度融合,從檢察業務中看政治責任的落實,促進檢察機關依法能動履職,自覺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既不能脫離檢察工作空談政治,也不能陷入具體檢察工作就事論事。”2020年10月16日,在第六輪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上,最高檢黨組指出,巡視不是紙上談兵、空喊口號,要透過檢察業務看政治,不與檢察業務相聯系的講政治不僅是空談,實質也是形式主義,是不講政治。
在一次巡視中,巡視組注意到,有省級檢察院為片面追求全國排位,竟圍繞同一個公益訴訟監督事項,向同一個行政執法單位發出若干份檢察建議。
“這就是形式主義在檢察工作中的體現。這樣可能會毀掉檢察公益訴訟制度!會毀掉檢察機關的形象!必須要嚴肅處理!”在將這一情況上報最高檢黨組后,巡視組立刻要求當地檢察機關認真反思、舉一反三,立行立改。
黨中央決定建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不僅著眼于提升訴訟效率、節約司法資源,更著重于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罪犯改造,更深層次體現的是“國之大者”——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初衷是什么?是為了更好地促進社會和諧。一些地方存在畏難情緒,不愿擔當,說到底就是政治站位不高,不能跟上黨中央的決策部署。”針對類似情況,圍繞政治建設與業務能力的融合推進,系統內巡視工作開展了細致的“望聞問切”——
針對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有著內涵更豐富、水平更高要求,檢察履職跟不上、不適應等問題,督促各級檢察機關積極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辦好群眾身邊的“小案”,厚植黨執政的群眾基礎;
針對法律監督質效不高,職能作用發揮還不夠充分等問題,督促各級檢察機關認真貫徹最高檢黨組提出的檢察新理念新部署新要求,及時糾正各地在落實檢察改革中的敷衍、錯誤做法,全面提升法律監督質效;
針對辦案程序反復增加群眾訟累,檢察管理科學化水平不高等問題,督促各級檢察機關加強“案”的管理和“人”的管理,督促落實“案-件比”質效評價標準,最大限度減少“程序空轉”,督促落實全員、全面、全時檢察人員考核,激發依法能動履職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
2021年6月,《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正式印發。黨中央專門就加強檢察工作印發文件,這在黨的歷史上是第一次,凸顯黨中央對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特別是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高度重視。
“落實《意見》的主體責任在各地黨委,但作為法律監督機關,推動《意見》的落實,檢察機關承擔著直接責任。”“面對檢察改革中的硬骨頭,要以落實《意見》為契機謀劃推動改革,這不僅是政治智慧,更是檢察擔當。”“要在貫徹《意見》中,深刻把握政治建設與業務建設融為一體的檢察工作,切實做到講政治與抓業務有機統一,一體強化政治素養和專業能力。”
牢記最高檢黨組的殷殷囑托,分赴各地的巡視組緊緊圍繞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充分發揮政治透視和專業審視作用,將推動《意見》的貫徹落實,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予以推進。
最高檢黨組堅決落實黨中央部署要求,把實現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作為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戰略舉措,確定2022年為“質量建設年”,要求全國檢察機關抓住服務保障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這條主線,以落實黨中央《意見》為統攬,一體推動檢察機關政治建設、業務建設、職業道德建設全面高質量發展。
黨的十九大以來,最高檢黨組系統內巡視堅持從政治看業務、從業務看政治,以政治監督推動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捕訴一體”、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案-件比”等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部署的貫徹落實,從政治上發現和解決改革推進不力、業務能力不精、辦案效果不佳等問題,有力推動了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強化巡視監督聯系群眾紐帶功能
系統內巡視既是檢察機關強化自我監督的重要手段,也是踐行群眾路線、密切黨同群眾血肉聯系的有效途徑。檢察系統內巡視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人民群眾反對什么、痛恨什么,就重點巡視什么、糾正什么。
2019年,最高檢黨組提出群眾信訪“7日內程序回復、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復”,并在全國兩會上作出承諾。巡視發現,有的部門、一些檢察人員對群眾來信來訪沒有將心比心、認真對待,有的答復了,但案結事不了。某省一起涉嫌貪污案多年一審未結,反復申訴,該省三級檢察院處置失當,釀致負面輿情升溫發酵。有的院將本應由檢察機關辦理的信件轉給公安機關,引發信訪人投訴。針對這些問題,最高檢黨組強調各級檢察院領導干部帶頭辦理疑難復雜信訪案件,明確要求基層檢察院接收的首次申訴信訪案件全部由院領導包案辦理,全力把矛盾化解在首辦環節。對重大爭議或影響性案件,創新以聽證形式公開審查,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群眾代表等參與,融依法辦理、第三方評判、群眾見證為一體,既解法結又解心結。三年來,檢察機關收到的279萬件群眾信訪均在7日內告知“已收到、誰在辦”,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復率超過90%。檢察機關信訪形勢明顯好轉,信訪總量、重復信訪量、到最高檢信訪量均有所下降,信訪結構“倒三角”問題持續改善。通過辦好群眾信訪案件,把黨和政府的溫暖傳遞到了千家萬戶,把人民群眾凝聚在了黨的周圍。
讓人民群眾有更好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0年1月,最高檢印發《檢察機關案件質量主要評價指標》,正式建立以“案-件比”為核心的案件質效評價體系。“案-件比”指發生在人民群眾身邊的“案子”,與進入司法程序后所經歷的有關訴訟環節統計出來的“案件”形成的對比關系。最優“案-件比”是1∶1,即老百姓一個案子,進入檢察程序后一次性辦結,辦案質效最高,司法資源投入最少,當事人感受更好。設立這一評價指標,目的是引導檢察辦案求極致,惠及群眾、減少訟累。“案-件比”被各界形象地比喻為“司法辦案質效的GDP”“新時代引領檢察辦案質效的風向標”。
巡視發現,某地檢察院對案情簡單、證據清楚的刑事案件,存在多次退回補充偵查、辦理延期等問題,原本1個月內可辦結的案件辦理了5個月。針對巡視發現的不少案件程序一再反復、增加群眾訟累,有的甚至從基層辦到了“最高”。2020年,最高檢推出“案-件比”質效評價標準,要求在辦案第一環節,檢察機關就要努力求極致,減少因工作粗疏導致“程序空轉”。兩年間,全國檢察機關壓減86.4萬個空轉程序、內生案件,當事人的訟累得到切實減輕,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的評價不斷提高,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各項檢察監督指標持續向好。
推動做好對各類企業平等保護。面對嚴峻外部環境和疫情沖擊,平等保護民營經濟,積極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不只是經濟問題、法治問題,更是民生問題、政治問題。巡視發現,某省級檢察院在貫徹落實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工作部署中,存在“開頭發文件、最后找案件”,總結工作臨時找數據、案例貼合拼湊問題。還有的院存在就案辦案問題,對一木材廠廠長應當變更強制措施而未采取,導致木材廠停工停產,該廠30多名農民工包括6個貧困戶失業。最高檢黨組根據發現的問題,及時發布11項具體檢察政策,明確對企業負責人涉經營類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提出適用緩刑建議。同時,防止“一寬了之”,2020年以來積極探索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擬依法不捕、不訴的,督促涉案企業作出合規承諾、落實合規整改,助推國家治理。持續清理長期未辦結的涉民營企業“掛案”。2019年起,會同公安部持續專項清理出9815件,對證據不足、促查無果的,堅決落實疑罪從無,督促辦結8707件,讓企業卸下包袱、放手發展,穩就業、保民生。
反復、大量發生的違法犯罪,無不與社會治理基礎工作相關。針對個案、類案發生的原因,自覺、主動融入國家治理,通過制發檢察建議等方式,促進防范相關案件反復發生,實現治罪與治理并重。這看似不是“硬任務”,卻是更重責任,更需要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履職。2018年,最高檢針對性侵、拐賣、虐待、傷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續多發的實際,就防治校園性侵向教育部發出第一號檢察建議,并要求省級檢察院同步落實。系統內巡視緊緊圍繞檢察建議貫徹落實情況深入開展監督,發現有的地方檢察機關只是形式上落實“一號檢察建議”。例如搞個法治副校長聘任儀式、講一堂法治課就算落實完成,甚至有的連法治課都不講,一些學校根本不了解“一號檢察建議”。針對這些問題,最高檢會同教育部赴8省區市開展督導,與教育部、國家衛健委等8部委共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把對孩子的保護做得更實、更細,進一步做實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工作,3.9萬名檢察官在7.7萬所中小學校擔任法治副校長,落實法治教育從娃娃抓起。最高檢在沒完沒了抓好“一號檢察建議”落實的同時,強調以能動檢察理念促訴源治理,先后針對公告送達、金融監管、窨井管理、虛假訴訟、網絡整治、寄遞安全、安全生產問題,發出第二號至第八號檢察建議,會同相關部門一體落實,有效預警社會、引領社會法治意識。每一輪系統內巡視都把落實檢察建議工作情況作為監督重點,推動在法治軌道上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創新機制方法,推動系統內巡視走深做實
最高檢黨組多次提出要求,充分發揮巡視綜合監督平臺作用,突出系統內巡視的主動性、深入性、融合性,統籌巡視監督與其他各項監督形成合力,著力提升監督效能。
黨的十九大以來,最高檢黨組共對重慶等29個省級檢察院黨組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檢察院黨組開展常規巡視,對北京等5個省級檢察院黨組開展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專項巡視,與此同時,還開展了機動式巡視、巡視“回頭看”、專項檢查,形成了政治監督的全覆蓋。
來自高質量推動巡視工作命題下的使命與責任,系統內巡視工作在其伊始就蘊含著“創新”基因。
2019年年初的那場巡視動員部署會,給一些檢察干警留有深刻印象:會議內容“二合一”,巡視工作部署動員會與全國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合并召開,相同主題不再重復表述,開會方式“四聯動”,各級檢察院不再層層開會傳達。
在這次動員部署會上,最高檢黨組提出了縝密考慮后的工作部署——按照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部署要求,結合上半年各地檢察工作和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實際,圍繞“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這一主題,分別對北京、遼寧、安徽、廣東、寧夏5個省級檢察院黨組開展專項巡視。
《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規定,除常規巡視外,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針對所轄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的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或者巡視整改情況,開展機動靈活的專項巡視。“與常規巡視相比,專項巡視最明顯的特點就是時間壓縮,流程簡化,指向明確,成效集中。”最高檢巡視辦有關同志告訴記者。
2020年6月,最高檢黨組決定對天津、河北2個省級檢察院黨組開展常規巡視,并對相關單位開展“機動式”巡視和巡視“回頭看”。在這輪系統內巡視中,最高檢黨組首次探索將常規巡視、“機動式”巡視與巡視“回頭看”交叉安排,并同步配合開展對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過去一提到機關內部審計,不少人都覺得‘審不出什么’‘走走形式’。通過審計與巡視的貫通融合,真正讓審計長出了‘牙齒’。”最高檢巡視辦負責人表示。
2021年9月,最高檢黨組第七輪系統內巡視如期啟動,時空節點上的“偶遇”,讓系統內巡視與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不期而遇。
經請示中央政法委和中央巡視辦,最高檢黨組第七輪巡視被賦予了新使命——將第七輪系統內巡視納入第二批檢察隊伍教育整頓融合推進、一體抓實,做到了與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產生了“疊加聚合”效應,推動全面從嚴治檢的“政治體檢”走深做實。
在已經實現巡視全覆蓋的基礎上,2022年6月14日至8月11日,最高檢黨組對全國32個省級檢察院黨組、最高檢6個直屬事業單位開展巡視“回頭看”。
作為巡視整改自我監督責任再監督的政治定位,巡視“回頭看”既對照檢查以往巡視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更注重發現深層次問題和新問題,推動融合整改、源頭整改、標本兼治,推動被巡視黨組織進一步提高巡視整改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和檢察自覺。
記者注意到,在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正確領導下,各省區市黨委對檢察機關系統內巡視給予大力支持配合。在中央巡視辦的有力指導下,最高檢黨組積極與省級黨委巡視機構簽署協調配合辦法,在巡視人員選配、成果應用、巡視整改三個方面形成了協作配合機制。
巡視實踐中,在最高檢黨組巡視組進駐后,省區市黨委主要負責同志以及相關部門負責同志都會在第一時間與巡視組開展工作會談,對協作配合做好巡視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工作期間,各省區市紀委監委等部門也會在調閱資料等方面給予巡視工作有力支持配合。駐點巡視結束后,巡視組都要向省區市黨委巡視機構匯報,當面聽取意見建議,并向最高檢黨組匯報。
以巡視組成員的組成為例,每個組的副組長除了檢察系統一名廳級領導干部擔任外,被巡視省級檢察院黨組所在黨委還要選派一名廳級領導擔任副組長。黨的十九大以來,地方黨委共選派124名同志參加檢察系統內巡視工作,為加強檢地之間協作配合、提高巡視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各省級黨委對檢察系統內巡視工作給予積極肯定,檢地協調配合巡視工作機制在實踐中不斷健全完善。
實踐證明,在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正確領導下,在各省區市黨委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最高檢黨組系統內巡視堅持工作方式方法創新,充分發揮巡視綜合監督平臺作用,強化監督合力,切實提升了監督質效。
狠抓巡視整改,扎實做好系統內巡視“后半篇文章”
巡視發現問題的目的是解決問題,發現問題不解決,比不巡視的效果還壞,做好巡視“后半篇文章”關鍵要在整改落實上發力。
緊盯系統內巡視整改落實情況,是最高檢黨組從一開始就釋放出的強烈信號——巡視整改不能是點個卯、表個態,而是要“指名道姓”,推動問題的真解決。
2018年6月30日,是個周六。那天,最高檢黨組在京的院領導都沒有休息,而是用一天時間,聽取了5個巡視組的工作匯報,并就巡視整改要求進行審議。7月25日,在廣東省深圳市召開的大檢察官研討班上,盡管會議議程十分緊湊,但最高檢黨組加會一場,通報最高檢黨組第一輪系統內巡視發現的問題以及上半年檢察機關立案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情況。
檢察隊伍整體“森林”是好的,但是“森林”中確有“歪樹”“病樹”。當著省級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和最高檢各廳局室主要負責人的面,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把首輪巡視發現的問題“點名道姓”地指出來,尤其是被巡視黨組織在政治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他強調,必須高度重視班子和隊伍建設,對自身存在的問題早預警、早發現,為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提供強有力的政治保障。大家普遍感到,張軍在內部會議上的講話開門見山,直擊要害,振聾發聵,通報的問題很實、很具體、很有針對性,充分體現了嚴管就是厚愛,被點到名的領導同志真真切切地有了紅臉出汗的感受,聽后有“坐不住”的責任感、“等不得”的緊迫感。大家一致表示,回去后一定認真對照查擺整改,把隊伍帶好、把工作做實,絕不辜負最高檢黨組對大家的良苦用心。
這場在大檢察官研討班上的閉門會議也成了慣例,成為最高檢黨組推動巡視整改的一項機制。在此后歷次巡視工作中,最高檢黨組都會以內部會議通報形式推動巡視反饋問題的解決,目的既是讓被巡視單位“立此存照”、督促整改,也是讓未被巡視的省級檢察院舉一反三,引起警覺,主動查擺,促進整改自覺。
一開始,有些檢察干警甚至是省級檢察院領導未能充分認識到巡視整改工作的嚴肅性,整改落實不到位的問題不同程度存在:有的黨組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存在“過關心態”;有的則是畏難情緒很大,敷衍行事,缺乏真整改的勇氣與擔當;還有的是“新官不理舊賬”……
對此,記者還曾了解到一個小插曲——
一名省級檢察院負責人到最高檢就整改情況匯報工作,談及某個干部的線索查核結果。面對最高檢院領導提到的細節問題,該負責人搪塞半天,答不上來。
沒辦法,這名負責人只能實話實說——查是查了,但卻是以函詢的方式讓被查者自己說明情況,并依此單方說明結案處理。面對這個明顯敷衍意味的整改,最高檢黨組當場就表明了立場,指出問題的嚴重性,并要求其所在院黨組深刻反思,認真整改。
久久為功,最高檢黨組是嚴抓巡視整改落實的,這個認識在全國檢察機關已形成了共識。
記者注意到,最高檢黨組釋放出嚴抓整改落實的信號,不僅是在巡視結束之后,在巡視期間,也有不少立行立改的實踐。在最高檢黨組第四輪系統內巡視期間,針對檢察干警出庭公訴專業性不夠導致“三個效果”不彰的問題,最高檢院領導直接在現場提出要求——
“檢察官不能只是求過得去,而是要求極致。巡視辦要和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溝通,對檢察官庭審錄像進行調閱,看看檢察官們在公訴席上表現怎么樣,有沒有負起責任,有沒有很好地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做得不好的就要當成問題嚴抓下去!”“‘三個規定’是黨中央部署的,要站在‘兩個維護’的高度去落實好‘三個規定’。”
2019年,最高檢黨組第四輪系統內巡視期間,注意到某省檢察機關只填報了十幾件“三個規定”事項,巡視組要求,不能把不實的零報告當作是沒有問題,把有報告當成是有問題,這是認識還不到位,巡視就要解決背后認識不夠的問題。
在系統內巡視的持續關注下,全國檢察機關落實“三個規定”久久為功,三年來,檢察人員主動記錄報告有關事項34.8萬余件,“有問必錄”已漸成自覺。
針對巡視反饋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夠到位、好人主義仍然存在、壓力傳導不到底的問題,督促被巡視單位黨組織把管黨治黨責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的縱深推進;
針對隊伍建設中的頑瘴痼疾,通過系統內巡視督促各級檢察機關深入整治,加大追責問責力度。2018年至2021年,全國檢察人員被立案調查處理6378人,是2013年至2017年總數的3.1倍;
針對檢察人員濫用職權、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冤錯案等問題,督促各級檢察機關落實“糾錯不能止于國家賠償、追責必須落實到責任主體”的工作要求,推動全面排查2018年以來再審改判的刑事錯案246件,從嚴追責問責511名檢察人員;
……
數據顯示,黨的十九大以來,最高檢黨組系統內巡視共形成各類巡視工作報告330余份,發現各類問題786個,移交領導干部問題線索706條728人,推動以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檢察系統內巡視也永遠在路上。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最高檢黨組一定能夠按照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切實擔負起系統內巡視的政治責任,充分發揮系統內巡視的政治引領、政治保障作用,以更優更實檢察履職推動新時代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黨的十九大以來檢察系統內巡視時間軸
●2018年4月至6月
最高檢黨組始終把全面從嚴管黨治檢擺在突出位置,新一屆黨組成立后,迅速啟動系統內首輪巡視,對重慶、浙江、內蒙古、青海等4個省級檢察院黨組開展政治巡視。
●2018年10月至11月
最高檢黨組第二輪常規巡視如期啟動,巡視對象為江蘇、湖北、湖南、云南、陜西等5個省級檢察院黨組。
●2019年3月至4月
最高檢黨組緊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新動向新表現,分別對北京、遼寧、安徽、廣東、寧夏等5個省級檢察院黨組開展專項巡視。
●2019年10月至12月
按照最高檢黨組巡視工作規劃,堅持穩中求進,分別對黑龍江、福建、江西、河南、廣西、海南等6個省級檢察院黨組開展常規巡視。
●2020年6月至7月
為適應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最高檢黨組穩慎有序對天津、河北2個省級檢察院黨組開展常規巡視。
●2020年10月至12月
最高檢黨組科學統籌疫情防控和巡視工作,如期對上海、吉林、山西、貴州、甘肅等5個省級檢察院黨組開展常規巡視,同時對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黨組進行巡視“回頭看”。
●2021年9月至11月
在中央政法委和中央巡視辦高度重視支持下,最高檢黨組將第七輪系統內巡視與全國第二批檢察隊伍教育整頓融合推進、一體抓實,對山東、四川、西藏、新疆4個省級檢察院黨組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檢察院黨組開展常規巡視,至此實現了一屆黨組任期內巡視全覆蓋。
●2022年6月至8月
最高檢黨組堅持嚴管就是厚愛,為深入檢查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情況,對全國32個省級檢察院黨組開展巡視“回頭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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