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
2023-02-06 09:01:02
原標題:“云端”聽證“簡”形式不“減”質量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云端”聽證“簡”形式不“減”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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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盧金增 通訊員張紅春)“近年來,菏澤市檢察機關自覺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把檢察聽證作為‘一把手’工程,健全簡易聽證各項工作機制,著力打造‘四創建·四推動·四規范’簡易公開聽證新模式,建立‘檢+N’遴選機制,組建聽證員庫,充分運用上門聽證、遠程聽證等方式,減少當事人訟累,使檢察辦案更有溫情。”近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鄄城縣董口鎮前園村黨支部書記張廣營在聽取山東省菏澤市檢察院關于一場遠程聽證會的工作匯報后表示。
這場簡易遠程聽證會的緣起,是一起發生在6年前的侵權責任糾紛民事案。
2016年11月的一天,年僅5歲的瑤瑤在東明縣某私立幼兒園學習舞蹈時受傷,次日被送往菏澤市立醫院住院治療,診斷結果為“因跌倒導致脊髓損傷”。隨后,瑤瑤被轉至山東大學齊魯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治療期間,幼兒園業主兼教師魏某墊付醫療費3.3萬元。
本該成為舞蹈小精靈的瑤瑤卻因“脊髓損傷”遺留截癱、雙下肢肌力0級伴大小便失禁,身體嚴重變形、軟癱且經常發生骨折,永遠無法翩翩起舞了。2017年3月,瑤瑤的母親段某作為其法定代理人將魏某起訴至東明縣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追加東明縣教育主管部門為第二被告,要求其共同賠償經濟損失。2018年8月10日,東明縣法院作出一審民事判決,認定瑤瑤“脊髓損傷”致截癱一級傷殘與原告在該幼兒園學習舞蹈時下腰跌倒存在直接因果關系,魏某應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共計86.2萬元。同年12月,菏澤市中級法院作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隨后,魏某仍“覺得委屈”,向山東省高級法院提出再審申請。2020年9月,山東省高級法院裁定駁回其再審申請。
2022年9月,雖經法院一審、二審、再審,仍認為“自己不應承擔賠償責任”的魏某向菏澤市檢察院申請法律監督。
受理此案后,辦案檢察官詳細審閱相關案卷,實地走訪東明縣教育主管部門及瑤瑤所在的村委會,掌握實際情況,認為該案事實清楚,審查程序合法,適用法律得當,二審法院民事判決并無不當,魏某的監督申請不應該支持。
“結案不是目的,事了人和才能溫暖民心。要把案件中的法律問題講清楚,才能幫助申訴人魏某解開心結。”菏澤市檢察院檢察長王新建說。鑒于魏某抵觸情緒較大,根據最高檢《人民檢察院辦理控告申訴案件簡易公開聽證工作規定》,綜合考量當時疫情防控形勢,征得魏某同意后,該院決定舉辦一場“云端”簡易聽證會,對魏某進行釋法說理。
聽證會前,辦案組對案發前后雙方當事人實際情況及賠償進度作了調查,公示此次聽證會的議程,準備資料讓聽證員了解詳細案情。
2022年12月25日,一場簡易“云”聽證會如期舉行。檢察官詳細介紹案情,針對申請人魏某申請監督提交的村委會證明及原審過程中提交的證據組織雙方質證,當事人圍繞造成瑤瑤傷殘的原因是否系在該幼兒園內下腰摔倒所致、申請人魏某是否應對瑤瑤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這兩個爭議焦點發表意見。聽證員對案件事實充分討論后,一致贊同支持菏澤市檢察院的初步處理決定。
“菏澤市檢察院在非常時期通過遠程公開聽證系統舉行本次聽證會,既確保群眾安全又能展現檢察工作的規范化、透明化,真正做到了用心用情辦好人民群眾身邊的‘小案’,這種做法值得點贊。”參加聽證會的山東省人大代表劉明表示。
“雖然我的訴求還沒有最終得到解決,但一個半小時的‘云’聽證,聽證員們的一番話讓我感到心里熱乎乎的。聽證會不僅充分保障了我的權益,也讓我對相關法律法規有了更為深入的了解……”魏某表示要息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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