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
2023-03-21 09:46:03
原標題:他們在租鋼板前就找好了買家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他們在租鋼板前就找好了買家
來源:檢察日報
工地堆放的鋪路鋼板
鋼板是建筑工地施工時不可或缺的用具,鋪設后既能保持路面平整、保護地下公共設施,還能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然而,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鋼板,以工地需要鋼板為由將鋼板租借到手后便轉手賣出,牟取暴利。1月20日,經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年。2月16日,法院開庭審理了“許哥”等人詐騙案,目前尚未宣判。
第一次計劃落空
李某是一個無業游民,手頭拮據的他在一次聚會中獲取了賺快錢的新途徑:一位自稱“許哥”的人酒后吹噓,聲稱自己通過“盤鋼板”(指先找一個真實的大型建筑工地,然后尋找出租鋼板的老板,假借工地需要大量鋼板,騙取鋼板后轉手賣掉)賺了50余萬元。聽聞“許哥”“空手套鋼板”這一招能得如此暴利,李某心動不已。他立即將“盤鋼板”的想法告訴了好友張某(被上網通緝)、劉某(被監視居住)。三人決定一起策劃詐騙活動。
一個雨后的夜晚,在一家小餐館的包間內,三人經商量明確了分工:李某負責出面與出租鋼板的老板簽訂合同,商量出租鋼板的數量、租金、押金等事項;劉某負責出本金,包括租鋼板所需的押金、運費,同時尋找真實工地以便實施詐騙;張某負責聯系對接買家,談妥價格賣出鋼板。三人約定,賣鋼板的錢除去劉某提供的本金后均分。
經過“許哥”的指點,李某通過網絡搜索將目標鎖定在發布鋼板租賃信息的老賀身上。劉某則托人找到了正在施工的漣水某工地。資金和場地準備就緒后,李某電話聯系老賀聲稱要租賃鋼板。“租鋼板可以,但我要到工地看過后才能決定做不做這筆生意。”在老賀的要求下,李某等人帶他來到工地大門外,老賀想進工地查看一番,但李某等人以工地正在施工為由將他攔住,只讓他在門外觀望。
當時,老賀輕信了李某等人,將220塊鋼板租賃給了他們。在老賀將鋼板運抵工地的當天晚上,張某便聯系了山東的買家,準備將這些鋼板轉手賣出,沒想到喝了酒的李某在恍惚中將發給買家的合同不小心錯發給了老賀。老賀頓時警覺,連夜趕到工地現場,將自己的220塊鋼板追回。老賀考慮到鋼板已追回,自己沒有實際損失,且作為生意人不想沾惹是非,便沒有報警。李某等三人的第一次“盤鋼板”詐騙計劃就這樣落空了。
誓不罷休再出手
失手后的李某等人并未懸崖勒馬,而是立即開始實施第二次詐騙。2022年8月4日,李某通過網絡搜索,聯系上了連云港的一位老板老樊,聲稱自己有個大型工地,工期要三五年,需要租200余塊鋼板,押金10萬元。第二天,李某等人把老樊帶到了事先踩好點的某建筑工地附近。
老樊遠遠望見工地上挖掘機、推土機等大型機械正開足馬力作業,便爽快答應了這筆生意,當天與李某簽訂了210塊鋼板的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租金按月支付、按天計算,從2022年8月6日開始計算,每塊鋼板每天5.5元。
李某先支付了5萬元押金,與老樊約定,剩下的5萬元押金等鋼板被送到工地后以現金形式支付。等老樊如約將210塊鋼板全部送到約定地點時,李某卻提出剩余的押金要到2022年8月8日支付,老樊無奈之下只能答應。在鋼板運抵的第二天,張某便聯系了之前已聯系好的常州買家周某,連夜將鋼板運抵周某指定地點,并收取了35萬元的銷售款。
老樊的一個朋友恰巧路過該建筑工地,看見老樊的鋼板已被人運走,便立即電話聯系了老樊。
如意算盤終落空
2022年8月9日,老樊發現出租給李某的210塊鋼板不翼而飛,遂向警方報案。案發后,李某主動到派出所說明情況,如實供述了自己伙同他人詐騙鋼板的犯罪事實。同年8月11日,指點李某的“許哥”經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后到案。同年12月14日,“許哥”被公安機關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經查,2022年7月29日至8月1日,李某伙同他人從老賀處騙取220塊鋼板并存放在酒廠工地,在變賣過程中被老賀察覺將鋼板追回。同年8月4日至6日,李某再次伙同他人騙取老樊210塊鋼板并出售,獲利35萬元,李某分得贓款10萬元。經價格認證中心鑒定,李某等人兩次騙取的430塊鋼板在淮安地區的市場零售價格近188萬元。
“這類案件被騙的財物往往數額巨大,一塊鋼板重量在一噸以上,市場價格在3500元至4000元,動輒就是上百萬元的價值損失。”案件承辦人介紹道,犯罪嫌疑人在詐騙活動開始前已經聯系好買家,通常在鋼板運抵的當天或者第二天便將鋼板迅速出售,導致被害人損失難以追回。
檢察機關認定李某構成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具有自首情節,在起訴時提出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八年的量刑建議。最終,該量刑建議被法院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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