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
2023-04-07 08:34:04
原標題:4張銀行卡牽出神秘“車隊”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4張銀行卡牽出神秘“車隊”
來源:檢察日報
幻想日進斗金“躺著”賺錢,幫助電信網絡犯罪人員接收詐騙資金并轉移到指定賬戶,結果走上了犯罪歧途,淪為犯罪“工具人”。近日,經山東省莘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李某、王某、徐某甲、徐某乙等人四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各并處罰金;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趙某等人一年四個月至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并處罰金。
組建神秘“車隊”
王某平日無所事事,一直也沒找到合適的工作。2022年3月,王某上網時看到一則廣告:“工作輕松,會電腦操作、銀行轉賬即可,日賺千元!”王某頓時心動了,按照廣告上留的聯系方式添加李某為好友。從李某這里,王某第一次聽說了“跑分”。
“其實就是找一些人的銀行卡來轉賬,再按照轉賬流水提成。”據王某交代,提供銀行卡的人叫作“卡農”,用“卡農”的銀行卡接收資金后再進行轉賬的是“車隊”,“車隊”的提成可以日結。在誘惑面前,王某同意加入,并向李某提出想要組建自己的“車隊”,李某于是邀請王某線下見面。
此后,王某將組建“車隊”的想法告訴了徐某甲和徐某乙兄弟倆,兄弟倆都同意加入。王某等3人全程觀摩學習李某及其“車隊”的實際操作過程后,李某開始讓王某負責濟南區域的業務,并將他們拉到一個指令群,接收、轉出詐騙款項等操作指令均在群里進行。
王某、徐某甲、徐某乙開始了“跑分”活動。幾人分工明確,李某提供“卡農”信息給王某后,徐某甲、徐某乙接上“卡農”找一家賓館開好房間,并確認“卡農”的銀行卡可以正常使用,隨后王某按照群里的指令用“卡農”的手機銀行操作轉賬,最后轉到李某指定的其他“卡農”銀行賬戶中。短短一個多月的時間,王某等3人的涉案金額高達600余萬元,涉及電信網絡詐騙案件50余件。
“跑分”團伙落網
2022年5月,根據國家反詐中心推送的線索,莘縣公安局發現趙某的4張銀行卡交易異常,被多次凍結、止付。通過進一步偵查,公安機關確定趙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出售自己的銀行卡為其提供幫助的事實,遂以趙某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移送莘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根據趙某的供述及在案證據,承辦檢察官意識到趙某背后可能存在一個專業的“跑分”團伙。盡管趙某供述了賣卡的全過程,但該團伙的具體成員身份仍無法確定,如何將其繩之以法,成為擺在承辦檢察官面前的一大難題。
對此,莘縣檢察院檢察長牛廷彪主持召開了檢察官聯席會議,邀請莘縣公安局的辦案民警參加,就犯罪團伙的運作模式、銀行卡流水走向、“卡農”信息等方面的偵查方向、偵查措施進行研判與溝通。最終,該院向公安機關列出了30余條補充偵查意見,并就補查情況跟蹤了解,及時研判案情。公安機關根據補充偵查意見,對銀行流水走向及關聯信息等進行研判,逐漸梳理出“跑分”團伙的層級和架構。最終,一個分工明確且有完整利益鏈條的犯罪團伙浮出水面。
2022年7月,李某、王某、徐某甲、徐某乙等13人相繼被抓獲歸案。據李某交代,其所在“跑分”團伙走賬金額高達3000余萬元,非法獲利200余萬元。
準確認定犯罪行為
80余本卷宗、近百張涉案銀行卡、幾百名關聯被害人……該案犯罪團伙上下級關系復雜、涉及“卡農”人數眾多且更迭快。“我們根據該犯罪團伙的上下級分工制作了組織架構圖,該團伙成員的地位與作用一目了然。”2022年10月,該案被移送莘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后,針對涉案的近百張銀行卡,承辦檢察官制作了證據表格,將操作“車隊”、“卡農”、銀行卡賬戶、銀行流水及關聯被害人等證據材料列入表格之中,從而準確認定犯罪團伙中每名成員的參與數額。
承辦檢察官通過查閱類似案件的判決,多次與辦案民警進行深入溝通,及時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在充分考慮犯罪嫌疑人主觀目的、工作性質、所提供銀行卡數量、獲利金額等情節后,莘縣檢察院認定李某、王某、徐某甲、徐某乙等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采取幫助轉移資金的行為,應當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責任;趙某等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提供銀行卡為他人轉移資金提供幫助,應當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承辦檢察官將追贓挽損工作貫穿案件辦理過程始終,耐心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釋法說理,積極勸導犯罪嫌疑人主動上繳贓款,為被害人挽回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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