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2017-02-21 08:43:02
江西省上饒市2015年建立的“干部推薦工作署名推薦和責任追究制度”近日被媒體報道后,引發關注。據統計,2015年,上饒市委組織部共收到104份署名推薦表,已提拔任用60人;2016年,共收到213份署名推薦表,已提拔任用97人。其中,也有領導干部交了推薦表后經慎重考慮又撤回。
一段時間以來,不少地方出現干部“帶病提拔”問題,一個重要原因在于干部入口關把控不嚴,托關系、遞條子、打招呼等現象禁而不絕。上饒市推行署名推薦和責任追究制度,在干部任用基本程序不變的基礎上,加上了一道責任“關口”,明確了責任追究,讓推薦不得不規范慎重。從該市的一些領導干部上交了署名推薦表后,覺得心里不踏實,慎重考慮后又悄悄撤回,就可以看出“署名推薦”的震懾力。
一些人認為,選人用人是組織行為,很難說清哪些是集體責任,哪些是個人責任。這就導致責任明確不到具體人身上,選人用人出了問題,大家都可以把責任一推了之。上饒市簽字背書的“署名推薦”的背后是沉甸甸的責任,每一個推薦人都要好好掂量掂量,畢竟你推薦的人要經得住考驗,這不僅是對組織負責,更是對自己負責。
同時,“署名推薦”要求推薦人用評價性語言,填寫被推薦人工作業績、能力素質、廉潔自律情況,并且對推薦人與被推薦人關系、署名推薦適用于哪些崗位等都做出明確規定。這無疑將推薦人的推薦理由與被推薦人的綜合素質都“曬”在公眾的眼皮底下,正如知情人所說:“這張推薦表的分量真是很重,推薦的必須是經得起‘曬’的優秀干部,經不住‘曬’的不敢推啊。”
當然,署名推薦只是“開了一扇窗”,干部怎么用,還要經過組織部門考察、聽取群眾意見、黨委集體決定。這其中,從民主推薦、考察到集體討論等每一個環節都需從嚴把關。
用人腐敗是最大的腐敗,是政治生態的污染之源。對各級黨委(黨組)來說,要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完善選人用人責任追究制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從制度上鏟除跑官要官的土壤和人情運作的空間。要堅決防止“劣幣驅逐良幣”和“潛規則”盛行,對違反程序“打招呼”的決不通融,對走歪門邪道的決不放過,對破壞組織人事紀律的決不姑息,真正把忠誠、干凈、擔當的好干部選出來、用起來。
干部選拔任用中責任和監督一樣都不能少。只有讓責任貫穿干部選拔任用全過程,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才能讓被推薦選拔的干部經得起“曬”。(陳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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