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青年報
2017-03-16 08:10:03
共享電動滑板車能否上路引爭議
公司稱只在校園等封閉區域投放 通過技術手段規避用戶把車騎到非封閉區域
近日,一則“共享電動滑板車橫空出世”的文章在網上熱傳,文章稱最近個別城市出現了新的共享出行方式——共享電動滑板車。然而不少網友對電動滑板車上路是否合規提出了疑問。
3月15日,推出共享電動滑板車的杭州云造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該滑板車只在園區、小區、學校等封閉區域投放,同時會通過一些技術手段規避用戶把車騎行至機動車或非機動車道上。
事件
杭州出現共享電動滑板車
“共享電動滑板車來了”。近日,有網友發帖稱,繼共享單車、共享汽車之后,最近個別城市出現了新的共享出行方式——共享電動滑板車。不少網友跟帖表示好奇,也有網友稱,“不會騎自行車的我終于有可以使用的新玩意兒了”。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這批共享電動滑板車樣式與普通電動滑板車無異,只是在車身和踏板的地方標有明顯的黃底黑字“uma”字樣。
3月15日,杭州云造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對北青報記者表示,網上熱傳的標識著“uma”的共享電動滑板車確實由他們公司推出,并于3月12日左右在杭州一軟件園內小范圍試運行,“這批試運行共投放了十幾輛電動滑板車”。
該負責人稱,早前公司就有做與共享出行相關事情的想法,結合當下,共享單車發展速度很快,但除了單車,在共享領域還有很多偏個性化的需求,“我們是做助力單車的,在電池等方面比較有經驗,加上現在滑板車也挺火的,所以就推出這個共享滑板車”。
對于目標投放區域,該負責人表示,他們的目標場景是封閉或半封閉的區域,如產業園區、學校、景區等,做區域化的共享。
在使用流程上,用戶先要下載指定APP,掃碼解鎖電動滑板車,騎行結束后,關閉電源即可自動結束行程。目前該電動滑板車的定價是0.5元/半小時。“后續我們會提供無樁和有樁等不同方案,車型和收費標準也會根據不同場景的運營需求進行調整。”
公司
只在校園等封閉區域投放
然而除了對于這一“新事物”好奇外,不少網友也提出,多數城市出臺規定禁止電動滑板車在機動車或非機動車道行駛,使用共享電動滑板車不知會不會受罰。
對此,杭州云造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滑板車更多的是休閑出行的一種方式,在很多城市都禁止上路,“我們討論方案的時候也有考慮相關法律法規,所以才限定在封閉或半封閉,比較安全的場景去騎行”。
該負責人稱,公司會通過一系列的技術手段防止滑板車進入公共交通道路,“比如我們會通過虛擬圍墻技術,就是系統后臺通過GPS定位檢測,用戶只要出了封閉區域,滑板車就會警報,因為是電子鎖,如果車發出警報了,就會鎖定電機沒法繼續騎行,或者計費會一直繼續。”此外,APP里有專門的用戶條款稱,用戶不能自行去公路上行駛,只有同意該條款了才能使用滑板車。
杭州云造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坦言,共享電動滑板車比普通共享自行車多了電池,成本也比較高,根據試運營情況,目前電動滑板車電池用完的情況不多,現階段主要是公司派運維人員前去換電池,“如果之后要大規模投放,可能會有更加智能的充電方式”。
交警
滑板車可在封閉區域內使用
那么,在小區、景區、學校等區域騎行共享電動滑板車是否符合規定?
3月15日下午,北青報記者以市民身份致電杭州市交警大隊下沙支隊,支隊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滑板車、獨輪車等代步工具不屬于交通工具,不具備路權,不允許進入機動車道以及非機動車道,但可以在一些封閉的地區道路內使用,如公園景區、學校校區、居住小區等。該工作人員稱,如果違反規定上路,將會對違法上路的行為處以現金罰款,并且扣車、責令改正,不得繼續在道路上使用。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康凱表示,電動滑板車等有其特定的行駛范圍,在特定范圍內行駛沒有問題,但如果使用人私自把共享電動滑板車搬到機動車或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對于上路后產生的事故,在對方沒有其他法律規定的全責的情況下,應當由電動滑板車的使用人承擔更重的責任,當然具體還是要由交通執法部門根據雙方的情況來進行認定。(記者 黃筱菁 實習記者 王玲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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