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青年報
2017-03-25 08:48:03
購買過道學區房作為入學資格已成歷史
前日,本市三部門聯合遏制“過道學區房”舉措推出后,北青報記者隨即了解并調查了東城、西城、海淀等區的“過道房”房屋,發現二手房市場應聲而動,“過道學區房”在市區已經迅速下架,不少房屋中介經紀人告訴北青報記者“這種房子不好落戶”,而經紀人也紛紛將目標轉向30到70平方米的小戶型一居室樓房。
現狀
中介拒售過道學區房
過去每月成交四五套
3月24日,市教委、市規劃國土委、市公安局等部門聯合使出重拳,提出打擊過道學區房現象的措施,推出三個“一律不”原則。即過道房一律不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一律不準上戶口、一律不作為入學資格,以防止惡意炒作此類學區房的現象發生和擴大。
盡管本市三部門聯合規范過道房市場措施剛出,距離住建委要求標記過道房的規定時間也不長,但北青報記者卻發現,二手房市場已有所影響,中介經紀人公開表示平房過道已經沒有市場。昨天,北青報記者以咨詢人的身份聯系了多位平房經紀人,當被詢問到有沒有可落戶“學區”指標、不用來居住并且面積越小越好的老平房時,中介經紀人均表示“近期管得嚴,不接這種單子”。
一位多年經營雍和宮、鼓樓大街一帶二手房房產的中介經紀人向北青報記者透露,過去查得不嚴的時候,一個月能成交四五套帶學區指標的平房,而現在成交一套都非常難。“過去只要有房本,我們直接可以辦,手續十分簡單,也不會有人來查。”
網上難覓15平以下平房
或注明平房無落戶資格
去年6月,鏈家中介網站上掛出房源信息,大耳胡同約10平方米的“零居”的過道,最后以150萬元的總價成交。雖為過道,不能建房,但因有房本且可獲得實驗一小前門分校的“學區”指標,欲報價150萬元,折合單價約13萬元/平方米。
然而,北青報記者嘗試在我愛我家、鏈家等常見房屋中間公司網站搜索過道房房源,搜索范圍限定在0-20平方米,搜索結果大多數顯示“無匹配房源”,而即使有這種超小戶型房子,也都在標題中注明“不可以上學”或“不可以落戶口”,甚至在房源詳情中也會反復注明房子無落戶可能。
北青報記者唯獨在海淀區內找到一套總標價為55萬的房源,網頁顯示標題為“可以上中關村二小”,但這套房子并沒有在網上掛出實景圖。北青報記者嘗試聯系這位房產中介核實情況,不過,該房產中介表示“說55萬只是車庫價格”,北青報記者追問“車庫可以上戶口,帶學區指標嗎”時,中介明確回答“不可以”。
探因
上戶口、過戶不確定性大 中介稱“不負責后果”
一位經營西城房產經紀的中介向北青報記者透露,之所現在不少中介不接過道房的原因就在于,派出所的實地審核不好通過,也就是“不好上戶口”。
此前,市公安局曾公開表示,未通過實地核驗的房子不給上戶口, 社區民警一定會在給房子上戶口之前進行實地核查,若需要給房子上常住戶口,則必須要首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登記常住戶口的房屋屬性應該是住宅類,也就是說能夠實際居住的房子;二是一定要具備居住條件,辦理戶口登記的居民應當在此長期居住生活。
現在這種平房市場如何,這位經紀人告訴北青報記者,目前整個平房市場都不是很活躍,“如果作為投資,我們很推薦這種房源;但是如果作為上戶口,我們現在不負責可能會出現的風險,只負責買賣,前提是過戶手續由買家自己去辦”,他還表示“正規渠道肯定不行,買家如果有自己的關系,采用什么渠道辦下來我們也不知道”。
“過道學區房”因無實際居住功能 如不能上學迅速遇冷
北青報記者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處了解到,在社區民警的實地核查過程中,房屋內有沒有床鋪、有無取暖煤火、能否做飯等細節,都是他們核驗房屋性質的重要依據,除了檢查房子本身狀況,民警還要走訪房子周圍的鄰居,詢問該房究竟是否有人常住。
對于“過道房”這一特殊現象,市住建委與市規土委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國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測繪、交易及不動產登記管理的通知》有明確規定:“住宅平房申請辦理房源核驗時,屬地房管部門或其委托機構應在受理階段進行實地核驗,并將門道、通道、廊子、廚房、廁所等不具有居住功能的情況,在存量房交易服務平臺房源核驗表單中進行標注,不動產登記部門依據系統中標注信息,在不動產權證附記欄中予以記載。”
“異形房”停辦
不動產登記
市規劃國土委昨日發布,目前已通知各區不動產登記中心停止辦理不具有實際居住意義的異常形態房屋(包括房屋面積過小,廊道、通道、車庫申請單獨轉移登記等情形)的不動產登記手續。
市規劃國土委相關負責人解釋,不具有實際居住意義的異常形態房屋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認定:一是房屋形態不能滿足居住功能。如面積過小不能進行居住;或者原本使用功能便是為其他房屋的使用提供配套性服務的,如用于通行的廊子或通道;或者設計用途本身為非住宅,如用于存放汽車的車庫等。二是要求對上述不具備居住功能的房屋進行單獨轉讓的。三是要求上述不具備居住功能的房屋登記為“住宅”用途的。同時存在上述三個方面問題,又無法提供合法審批證明文件的,不動產登記部門停止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
那么,在實際落戶過程中對“異形房”該如何把握?相關負責人表示,首先看產權歸屬;其次是審核房屋屬性,它是不是住宅;第三,要看是否能住和是否實際在住,社區民警要實地核查,判斷房子有沒有實際居住的條件,落戶人是不是實際在其中居住。(朱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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