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17-11-27 16:08:11
新華社銀川11月27日電(記者 楊穩璽)為充分發揮用人主體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從2018年起,寧夏將高級職稱評審權下放到寧夏大學、寧夏醫科大學、寧夏農林科學院、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神華寧煤集團公司等具備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并逐步向地級市、行業協會及學會延伸。
據介紹,此舉是寧夏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改進管理服務方式的重要一環。寧夏將科學界定、合理下放職稱評審權限,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職稱的整體數量、結構比例進行宏觀調控,積極推動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業單位按照管理權限實行“自設標準、自主評審、自主聘任”。
為將職稱評審權下放工作落到實處,寧夏要求對開展自主評審的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不再審批評審結果,改為事后備案管理;對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不能保證評審質量的企事業單位,將暫停自主評審工作直至收回評審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實行評審機構清單管理,每年定期向社會公布具有年度評審權和委評權的評審機構,清單之外的單位和組織不得自主組織評審。
此外,寧夏將加強職稱評審委員會管理及職稱評審工作監督。對評審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和退出機制,探索異地交流評審制度;實行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申報、評審“雙公示”制度,堅持“誰受理、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審核問責和倒查責任,對于在職稱評審和職稱考試工作中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黨紀政紀有關規定和工作紀律,追究相關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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