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參考報
2021-02-04 07:58:02
原標題:追問山西鴻潤公司百億盜采:多個部門為何管不住脫韁“野馬”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位于山西省和順縣的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和順鴻潤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潤公司”)被指存在越界非法開采、礦區內超采、不惜毀林占田等行為。經專業人士測算,鴻潤公司非法開采疑似獲利超百億元,偷稅十多億元。當地多個部門對該公司下達停產通知后,其仍晝夜不停作業,成為一匹脫韁的“野馬”。
該事件經《經濟參考報》披露后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目前,山西省政府已介入調查,涉事主體企業8名領導干部被問責,和順縣有關職能部門3位涉嫌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被問責。輿論普遍認為,現有調查正逐漸揭開鴻潤公司“黑金神話”的“面紗”,但仍有諸多疑問有待厘清。
疑點一:
為何多個部門管不住百億盜采?
當前,正值國家實施煤礦《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期間。與此同時,山西省也正在實施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按照上述文件要求,有關部門將嚴厲打擊未批先建和超層越界等開采行為,同時提高執法能力和信息化遠程監管監察水平。在此期間,為何多個部門沒有發現鴻潤公司越界非法開采等系列問題?
首先,主體企業監管不力。記者調查發現,鴻潤公司由四家煤礦和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中有限公司(后改名為晉能控股煤業集團晉中公司,以下簡稱“晉中公司”)整合而成,其中晉中公司占股51%,其余股權由6位自然人出資。
記者了解到,作為整合后的主體企業,晉中公司主要負責鴻潤公司的日常監管、生產、安全和技術,并委派工作人員進駐鴻潤公司。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表示:“主體企業委派人事對鴻潤進行監管,一旦與其余股東勾結,很容易造成監管失控的局面?!?
據了解,目前晉能控股集團已對晉陽煤炭事業部,以及下屬晉中公司和涉事的鴻潤煤業8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后續還將根據核查結果,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理。
其次,“九龍治水”,地方監管職責不清。此前,和順縣自然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隊長白志斌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執法大隊并沒有技術能力監測是否越界,判定超層越界應由應急管理局和能源局提供相應報告。和順縣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譚文瑞則表示,應急局主要負責礦區安全生產監管,礦區是否越界屬于自然資源局分管。而對于鴻潤公司每年總產量和實際生產情況,稅務部門有無復查復核,截至記者發稿時,和順縣稅務局并未正面回應。
據舉報群眾反映,其前后多次向和順縣應急管理局、和順縣自然資源局、以及山西省煤礦安全糾察隊和順縣分隊和公安部門舉報鴻潤公司的上述問題,并向縣委縣政府反映情況,但效果甚微。
一位業內人士分析,主體企業和地方政府都有對鴻潤公司監管的職責,某種程度上來看,主體企業和地方政府都存在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的問題。有網民表示,鴻潤公司有恃無恐進行越界非法開采等系列操作,這里面是否存在企業利益與地方利益的勾連?是否有層級不低的相關官員在背后為其“站臺”撐腰?
疑點二:
是否存在避稅甚至逃稅行為?
《經濟參考報》記者梳理發現,鴻潤公司在以往作業過程中劣跡斑斑,曾多次被中央、省、市督察組通報環保不達標等問題,同時被指涉嫌偷稅近10億元。有網民表示,與鴻潤公司獲取的利益相比,即使頂格處罰也起不到震懾作用,有關部門不能“以罰代管,以罰了之”,需要深究其根本原因。
記者獲悉,從鴻潤公司的股權結構看,晉能公司作為主體企業,除日常監管外,并不參與企業分紅。這也就意味著,其余6位股東才是鴻潤公司的真正獲益者。
鴻潤公司一位內部財務人士介紹,6位股東之間利益錯綜復雜,明爭暗斗。記者從企查查獲悉,鴻潤公司歷史變更信息顯示有15次,包括歷史股東、歷史法人、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經營范圍、投資人等變更信息。“人事變更背后,是否存在一些管理者獲取巨額利益后急于脫身等問題,值得深挖?!睋槿耸客嘎?,鴻潤公司股東薛輝勇、高管薛輝強兄弟已取得外國國籍,并于近日內有出境活動跡象。
該公司內部財務人士告知《經濟參考報》記者,鴻潤公司財務可以用“對下多收、對上少繳”來概括。6位股東中,小股東交稅比例和種類,均由其中掌控話語權的大股東決定。大股東對上則通過價格較低的煤炭類型如渣煤進行上稅。此外,公司的銷售營業額不進公賬,由私人賬戶轉入私人賬戶;注冊多個勞務公司,做高生產成本,以此避稅。
一位股東代表表示,薛輝強從2012年初擔任鴻潤煤業有限公司總經理至今,要求其所在區域的銷售煤炭款目先打入指定賬戶才能銷售,該股東所在區域上繳稅費達6億多元,但其沒有提供相關稅費憑證。
疑點三:
如何對露天煤礦強監管?
露天煤礦普遍輻射范圍廣、作業區域大,監管無法全覆蓋。如何彌補對露天煤礦的監管?業內人士指出,鴻潤公司屬于山西煤炭資源重新整合后的產物,亟須舉一反三,全面復查類似鴻潤露天煤礦存在的頑疾痼瘴。
一是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勇于接受社會監督。記者多次深入鴻潤公司后發現,進入該礦區必須持有特制通行證才能通行。同時,該公司還成立了保安隊、巡邏隊,礦區內寫有“嚴禁拍照,否則后果自負”的警示牌。一位內部人士告知,所謂公司保安,實乃一些社會閑雜人員及有“前科”人員,充當打手罷了。
有網民表示,鴻潤公司緣何懼怕拍照,其“黑金神話”背后有無更大的政商“黑洞”,這些都應一查到底,給出令人信服的回答。
二是地方職能部門與上級主體企業需盡職履責,完善現有監管體系。有評論指出,部分涉煤地區對黨風廉政建設重視程度不夠,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有時礙于面子,對腐敗問題遮掩護短;紀委問責不嚴,追責不力。在這般寬松的環境下,手握重權者有恃無恐,一步步陷入“以煤謀私”“靠煤吃煤”的泥潭。
三是通過技術手段,搭建信息化監管平臺。業內人士建議,有關部門應創新監管和執法方式,做好安全把關。比如,可利用5G傳輸和高清影像數據實時回傳技術,結合無盲區監控、車輛安防、智能門禁等系統和現場巡視,實現“全天候、全覆蓋、全流程”的多點互動、快速響應安全監管體系。(記者 李金紅 程子龍 實習記者 李樂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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