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參考消息
2017-08-12 00:57:08
參考消息網8月12日報道 美媒稱,美國頂尖大學之一杜克大學的亞裔美國學生奧斯汀·賈即將升入大二,按照大多數標準,19歲的他條件都很令人羨慕。但賈認為,憑借他的GPA高分和幾乎完美的SAT成績,以及在各種課外活動中的表現——身兼辯論隊成員、網球隊長和州級樂團團員,他本應有很大的機會進入哈佛、普林斯頓、哥倫比亞和賓夕法尼亞這類大學。他曾在2015年的秋季申請過這些常春藤盟校,但是沒有被錄取,相反一些成績比他差的同班同學(不是亞裔美國人)卻被錄取。“我對這整個體制非常失望,”賈說。
據美國《紐約時報》網站8月7日報道,像賈這樣的學生現在成為了一起訴訟的中心,訴訟書指控哈佛大學在錄取學生時歧視亞裔美國人,對他們的優秀成績施加懲罰,偏袒其他少數族裔。
報道稱,這個案子明顯是要打到最高法院,它把亞裔美國人擺在了平權行動辯論最新階段的重要位置。問題在于,常春藤盟校是否存在這種現象——以打造多元化學生群體的名義,對亞裔美國人進行歧視。美國司法部已經釋放出信號,將對“高校錄取工作中基于國際種族的歧視”展開調查,重點可能會放在哈佛大學。
哈佛案的訴訟書稱,該校的錄取過程相當于一個不合法的配額制度,每年錄取非裔美國人、西語裔美國人、白人和亞裔美國人比例大致相當,盡管申請率和生源質量有變化。
“這違背了我們最基本的民權原則,你的族裔不應該被用來傷害你,也不應該被用來幫助你,”起訴哈佛的“大學生公平錄取”組織總裁愛德華·布魯姆說。
報道稱,“大學生公平錄取”是位于弗吉尼亞州的一個偏保守的非營利組織,曾對北卡羅來納大學教堂山分校和得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提起過類似的訴訟,聲稱白人學生因錄取政策而處于不利地位。
哈佛大學發言人麥樂迪·杰克遜則表示,該校的錄取政策是公平的,它將每個申請者“視為一個整體”,遵循了最高法院確定的標準;該校提倡“與不同背景、生活經歷和觀點的人合作的能力”。
哈佛一案最初是在2014年提交的,布魯姆表示,波士頓聯邦法院允許該案原告到四所競爭激烈、擁有大量亞裔美國學生的高中提取數據。提取資料的目的,是要看看資格差不多的學生是否因為種族而導致在錄取機會上的差異,看看刻板印象如何影響錄取過程。普林斯頓大學的一項研究發現,亞裔學生的SAT成績需要比白人高出140分,才會獲得同樣進入私立院校的機會,一些人稱其為“亞裔稅”。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