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17-03-13 08:31:03
11日中午,“灑水車”司機擰開車頂閥門,泥漿從車底流出。記者孔婷婷 攝
濟南市槐蔭區美里花園小區南側北太平河北岸附近,有多個魚塘,其中一個魚塘被傾倒了泥漿,水呈土黃色。11日,記者盯守發現,有人開著“灑水車”往該魚塘傾倒泥漿,5分鐘就卸了一車。對此,槐蔭區城市管理局渣土辦工作人員稱該“灑水車”或為工地用車,且區內有指定傾倒地點,個人收泥漿理論上是屬于違規行為,已通知轄區內工作人員前往調查處理。
魚塘被倒泥漿,承包人每車收幾十元
“藍白色的灑水車,往魚塘里倒泥漿,一天好幾次,是合法的嗎?”有濟南市民反映,美里花園小區南側北太平河北岸處,有人往魚塘里傾倒泥漿。
11日中午,記者在美里花園南側發現,北太平河北岸一條3米寬的道路沿線滿是塵土,行車經過便會有漫天揚塵,路面還有大車輪胎軋過的痕跡。沿河由西向東行駛約200米的路北也是一條3米寬的土路,路東西兩側至少有6個魚塘,每個面積都在1畝左右。
其中一個位于路東的魚塘與其他魚塘明顯不同,該魚塘四周有約1米高的渣土墊高,魚塘內水的顏色呈土黃色,水位比其他魚塘高1米左右。另外,該魚塘西側土路上有一個面積約1.5平方米,深約0.5米的泥坑與魚塘相連,泥坑底部滿是泥漿。
“魚塘租期快到了,這個魚塘里沒有魚,已經廢棄不用了,反正都是要回填,他們往里面倒泥漿,每車還能給我幾十塊錢”,該魚塘承包人說,灑水車往魚塘里倒泥漿已經半個多月,每天都會倒幾次。至于泥漿是從哪兒運來的,該魚塘承包人表示不清楚。
罐車倒泥漿,5分鐘卸一車
11日13:20,記者在魚塘小屋旁盯守。
13:36,一輛外觀像城管灑水車的罐車沿北太平河北岸由西向東行至魚塘附近丁字路口處,倒車約50米,一系列動作完成后停車,罐體后側中間位置正好對準路邊泥坑。
接著,一名穿深色衣服的青年男子從駕駛室出來,從左側爬上罐車頂部,擰了幾下罐體后上方中間的閥門。瞬間,土黃色的泥漿從車尾罐體噴涌而出,從泥坑流向東側泥塘。隨后,該男子面朝東坐在閥門上等待。
5分鐘后,涌出的泥漿逐漸變少,罐體內的泥漿傾倒干凈。據估計,罐體容積約為10噸。隨后該司機關閉灌頂閥門,爬下罐體回到駕駛室,開車原路返回。該車車牌號為“魯A49763”,藍白相間的罐體上有灑水車三個大字,車體駕駛室車門上印著“濟南聯興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城管部門已抓到一輛倒泥漿的車
11日下午,記者向槐蔭區城市管理局渣土辦反映此事,一王姓工作人員回應將通知事發地附近工作人員前往調查處理。“城管用的灑水車上會印有槐蔭城管等字樣,該車可能為工地灑水車或是已淘汰的灑水車被人用來處理泥漿”,該工作人員說,槐蔭區有指定傾倒地點,事發魚塘明顯未經過審批。他介紹稱,如果魚塘棄之不用需要整平,應當向當地主管部門申請,經市級主管單位批準后,在當地相關部門的監管下,按規定的路線、車數操作,“個人收泥漿理論上是違規行為”。
“昨天我們工作人員去現場了,也逮到一輛倒泥漿的車,但魚塘主說村大隊同意倒泥漿,我們的工作人員周一會再去核實。”12日,該工作人員回復說。
另外,根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的第二十五條和二十六條相關規定,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或處置超出核準范圍的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施工單位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建設單位、運輸建筑垃圾的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