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生活日報
2017-02-21 08:04:02
2月19日,報道了名悅山莊小區說好可以出租的車位如今卻“只賣不租”。車位25萬元一個,讓人咋舌,相關話題也引發持續熱議。“一個車位到底多少成本?車位銷售是市場行為,難道業主只能被開發商牽著鼻子走?”對此,記者針對熱點問題進行了追蹤報道。
小小一個停車位,讓人著急讓人 憂。 記者 袁野攝
濟南車位成本是多少?業內人士:不超過10萬
“車位應該沒什么成本吧。”名悅山莊一位購房者告訴記者。在他印象中,開發商根據拿地時的價格,再結合地上建筑成本以及銷售時的人力成本等,從而計算出整個商品房的成本。“但不少車位就是劃個線,怎么計算成本?”這名購房者問道。
記者調查了解到,與商品房成本計算相比,車位確實沒有統一的成本計算標準。車位成本一般主要由建筑安裝成本和市政配套費組成,因此可以大體算出一個地下車位的基本投入。
“以建筑面積為35平方米的地下車位為例。”據一名建筑業業內人士透露,濟南市區一個地下車位建筑安裝成本為2300-2500元/平方米,整個建筑安裝成本為80500-87500元。而市政配套費方面只有供電一項(不需要水、暖、燃氣),大約127元/平方米,整個配電費為4445元。兩者相加,一個標準地下車位的成本為84945-91945元。
“有時候可能因為地下地質條件比較復雜,比如開挖堅硬的巖石要用到炸藥爆破,成本稍高一點。”這名業內人士解釋說,盡管這樣,對總成本影響也不大,濟南地區地下停車位的平均成本大致在8萬-10萬元。
為何開發商敢翻倍賣?利用車位是必需品的屬性
既然成本不過10萬元,為何要賣到近30萬呢?
“一般來說,開發商應該是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也可以說是向業主薅羊毛,是開發商與業主之間的一個博弈。”濟南市地產界一位資深人士指出,因為業主已經買了住宅,停車位是必需品,否則沒有地方停車,特別是高檔樓盤,業主幾乎都有私家車,有的甚至不止一輛。因此,開發商賣車位并非以成本定價,而是按照需求定價。
地下停車位屬于商品房的一種特殊配套,對于買了房的業主來說,如果要停車只能選擇購買。而開發商實際上掌握著局部壟斷權,獨此一家,除非不停車。旁邊的樓盤能把車位賣到25萬元,賣30萬應該也沒多大問題,嘗試性冒險提價。“開發商認為即使有人嫌貴不買,總會有其他人愿意多出錢購買。但這其實開了一個很不好的頭,很快就會有其他樓盤效仿,既然30萬能賣,那么賣35萬應該也可以。”該名業內人士擔憂,這極有可能導致車位價格越炒越高。
眾所周知,目前濟南市對房價控制得比較嚴格,打擊開發商非理性漲房價,而停車位則沒有相關要求。該人士認為:“房價不準炒了,如果為了利潤最大化而炒車位,同樣是不應該。”
一人是否可以購買多個停車位?律師:合法卻不合理
據濟南車管所最新統計顯示,濟南共有182萬余量機動車,汽車的保有量為1742313輛。其中個人車輛(俗稱私家車)1573761輛,占汽車總量的90.33%。如果不出意外,2017年濟南機動車總量會達到200萬,將超過道路承載能力,觸及交通癱瘓的紅線。
正是由于私家車市場前景廣闊,一些人看到了投資停車位有利可圖,于是紛紛向停車位伸手。在2015年時,經一路群盛華城小區的一位業主王先生,就不惜貸款“打包”購買了80多個地下停車位。由于該小區物業公司不再對外出租停車位,因此本區居民只能向王先生購買。導致小區內不少居民質疑王先生“惡意炒作”。
那么,出售停車位時是否有定價呢?一人是否可以購買多個停車位呢?
記者從省物價局采訪了解到,車位價格屬于市場定價,政府對小區車位銷售價格沒有規定,主要是由開發商自行定價的。
據北京市百瑞(濟南)律師事務所首席律師李安南介紹,車位屬于小區的配套,屬于涉及業主重大利益的事項。如果對方購買車位過多,已經影響到其他業主的重大利益,應當提前告知,滿足其他業主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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