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
2017-02-23 09:10:02
21日,黃島交警巡邏時查獲一輛小貨車,司機不僅駕駛報廢車上路,還用來運輸危險品。
22日,報廢小貨車被黃島交警依法收繳強制報廢,駕駛員逄某因未經批準運載危險品被處罰款200元;駕駛報廢車上路被罰款2000元,C1駕駛證被吊銷。
21日16時30分許,黃島公安分局交警一中隊民警在大珠山中路巡邏時,發現一輛白色福田小貨車外觀陳舊,司機走走停停,神情慌張,巡邏民警示意駕駛員逄某停車接受檢查,發現車斗內裝滿了工業氧氣瓶。
“26個裝滿氧氣的鋼瓶之間相互疊加,沒有防震保護措施。”執勤民警介紹,氧氣屬于助燃危險品,若出現泄漏,碰到明火會加劇燃燒。而且,運輸危險品必須辦理相關證件。
經進一步檢查,該貨車年檢到2013年,車輛已經注銷,屬于報廢車輛。隨后,民警聯系了專用運輸車輛卸貨轉運氧氣瓶,然后將報廢車收繳。
經了解,司機逄某受雇于一家氣體公司,當天,因專門用來運輸的車輛發生故障,而訂購氧氣的廠家著急要貨,公司負責人便讓逄某開著這輛閑置很久的報廢貨車應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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