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17-03-04 08:55:03
馬女士買房的中介店面 本報記者 攝
房價一路上漲,賣房的房主卻聯系不上了,這樣的蹊蹺事你聽說過嗎?濟南市民馬女士就遇到了這樣的事,給房主交了10萬元定金、給21世紀不動產(以下簡稱“21世紀”)交了首筆7000元傭金后,她被告知無法網簽,進而了解到自己看好的這套學區房曾兩次被法院查封。“我以為找21世紀這樣知名的中介買房很放心,誰知事與愿違。”事發兩個月,馬女士僅往簽合同的21世紀店面跑了不下20趟。面對記者,經紀人的說法是:“賣主沒說,我們沒有權利查詢是不是查封房。”事實果真如此嗎?
買不到的房!
交了定金中介費,網簽被告知禁止交易
“在我定下來買臥龍花園這套房子時,已經在濟南市區看了很多學區房,實在太累了,不想看下去了。”3月2日,馬女士告訴記者,原以為定下來就省心了,沒想到太多的意料之外讓人應接不暇。
去年12月4日,在位于市中區泉景天沅仁園附近的21世紀店面,按照中介提供的三方合同樣本,馬女士與房主姜先生夫婦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總房款197萬元。簽訂合同的同時,馬女士向房主支付10萬元定金,向中介支付部分傭金7000元,傭金確認單上寫明“剩余傭金8000元于網簽當日給”。
馬女士稱,在三方約定網簽的12月16日,房產中介的經紀人柏先生說聯系不上房主,推遲網簽。馬女士在忐忑不安中等到12月28日,接到柏先生的電話,被告知辦不了網簽,因為房子之前被查封。
“我一下子懵了。找21世紀這樣知名的中介買房,不就是圖個放心踏實嗎?房子怎么會被查封?”馬女士向柏先生拋出這個問題,得到的答復是“我們也不知道是查封房,只有房主本人有權利查房屋產權情況,我們沒法查”。當時,沒有二手房買賣經驗的馬女士雖有疑惑,但一時不知如何應對。
房主的電話經常無法接通,還是由柏先生牽線,今年1月3日,馬女士見到房主。房主稱不知道房子已被查封,要求馬女士支付更多定金,以幫助其還債解除查封。馬女士拒絕支付更多定金,但仍對買這套房抱有幻想,“之前問過中介,說是有房貸,但房貸一直在還,而且中介說房主在佛山街開有理發店,有資金來源。”
解不開的謎?
動動手指就知道的事,中介卻說沒權利查
但隨后房主夫婦的手機號都變成了空號,徹底失聯,理發店也早已關門。幾乎每隔一天,焦急的馬女士就驅車十幾公里跑到中介處,房產證還放在這里,柏先生當著她的面,用房管部門的自助查詢系統查了這套房屋的資料,顯示有兩次查封。
“中介說他們也聯系不上房主了,房主自己沒說查封的事,根據當時簽的合同條款,他們沒有責任,還警告我不要賴上他們。”馬女士說,中介不再理她,她只好自己調查房子的問題。
根據歷下法院和天橋法院提供的信息,這套房子兩次查封分別是2016年3月、2016年9月。第一次是一家小額貸款公司起訴房主,要求房主連本帶息償還31萬元;第二次是一家國有銀行起訴,原因是房主每月1萬多元的房貸停供。
3月1日,記者在房產中介處見到柏先生。問及為何把查封房推薦給客戶,柏先生的說法不變:“房主沒說,我們怎么知道是查封房?我們沒有權利查。”
記者咨詢多位業內人士及法律界人士了解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相關條款,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房地產不得轉讓;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不得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委托出售房屋的,應當向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真實有效的房屋權屬證書,委托人未提供規定資料或者提供資料與實際不符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拒絕接受委托。
不僅房產中介,任何個人只要輸入房屋產權證書號,都可以通過房管部門微信公眾平臺查詢房屋產權情況、是否有過查封。
針對21世紀的這一案例,北京中銀(濟南)律師事務所律師崔廣清認為:“調查了解交易房屋的基本信息是房產中介分內的工作,是很容易就能做到的,中介不能給買家提供真實信息,存在重大過失,無法推卸責任。這就相當于商家在賣違禁物品。”
“空手套白狼”
賣房動機就不純 虛報房價白賺70萬
記者近日多次撥打房主姜先生夫婦的電話,均顯示為空號。想要賣房的房主為何失聯?放在中介處的房產證也不要了嗎?為了解開謎團,記者聯系到其貸款銀行。負責這一業務的工作人員介紹,姜先生2015年3月買房并辦理房貸,根據當時的購房合同,姜先生花200萬元買的這套房,貸款160萬元。
房價一路上漲,姜先生兩年前花200萬元買的房,現在只賣197萬元?記者進一步調查了解到,姜先生當時的實際購房款為120萬元,200萬元為欺騙銀行的假合同。
銀行工作人員稱,姜先生辦理160萬元房貸后很少正常還款,2016年1月,銀行即起訴至天橋區法院。
同樣以這套房子為抵押,姜先生還從一家小額貸款公司貸款20萬元,后者起訴至歷下區法院時,需要還款的本息共計31萬元。
在了解到這些事實后,馬女士恍然大悟:“房主玩的是空手套白狼?加上我被騙的10萬元,房主僅靠這套房子已經賺了70萬元。”為此,馬女士已經向警方報案。
“貍貓換太子”和“21世紀”成交簽合同的是另一公司
還有一個問題讓馬女士困惑:“當時我選擇到21世紀買房是因為對大品牌的信任,我進的是21世紀不動產的門,但所簽合同的丙方,也就是中介并非21世紀,而是濟南澤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定金見證人、中介傭金收取方都是這家公司。”
馬女士向記者展示的幾份書面材料,上面蓋的印章均是“濟南澤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記者仔細看了這家房產中介的店面內外,均未見“濟南澤源”相關字樣,僅有21世紀不動產的招牌。對此,經紀人柏先生稱:“澤源20家店加盟了21世紀,有自己的老板。”記者提出采訪其負責人,柏先生稱無法提供聯系方式。
記者隨后撥打了21世紀全國客服及服務咨詢電話,反映了馬女士的遭遇并提出以上疑問,接線工作人員稱“負責投訴的同事不在”,未予正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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