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03-14 07:39:03
3月1日,濟南市反家暴庇護所啟用一年。目前,反家暴庇護所共接收了14名求助婦女,他們被救助后,大多選擇帶著孩子回娘家;此外,不少市民也撥打了反家暴庇護所熱線電話,但咨詢內容多是幫忙打官司辦離婚、分割家產等,已超出其能力范圍。
一年接收了14名受助者
反家暴庇護所位于濟南市救助管理站二樓流浪婦女兒童救助保護中心,一進門,屋內的粉色調透著溫馨,房間南北各放一張單人床,沙發、茶幾、衣柜、電視、空調等陳設一應俱全。“每天都清掃,今年冬天還特意通上了暖氣。”中心主任陳曉黎介紹。
濟南反家暴庇護室內情況。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王杰 攝
反家暴庇護所運轉一年,已接收過14名婦女,陳曉黎介紹,“只要符合救助要求的,申請人身上帶傷或有其他證明存在家暴,救助人員核實后,反家暴庇護所都會接收。”
除提供臨時庇護外,庇護中心還提供反家暴救助熱線服務。陳曉黎介紹,反家暴庇護所剛成立兩三個月內就有上百位婦女撥打過救助熱線,但之后,打熱線的人越來越少,“幾天接不到一個。”
“公眾目前對反家暴庇護所的職能存在認識誤區。”陳曉黎稱,從熱線反饋內容看,許多人提出的要求,大多超出了反家暴庇護所的能力范圍。
庇護后,多數人選擇回娘家
“大都是報警或賭氣離家出走,由派出所或好心市民送來的。”陳曉黎介紹,,14名受助婦女來到反家暴庇護所后,大都選擇帶孩子回娘家。除了回娘家的選擇,個別求助婦女在反家暴庇護所冷靜一段時間后,選擇回家與丈夫繼續過日子。“丈夫通常都會帶著孩子一起來,起初有些人可能不愿回去,但一看見孩子心就軟了,就跟著回去了。”陳曉黎說。
但如此選擇有時并非明智。去年上半年,張女士就前前后后四次到救助站要求庇護,“每次來的時候滿身傷痕。住上幾天,她丈夫就來領她回家,沒幾天她又一身傷的來救助站。”陳曉黎稱,每次接人,張女士丈夫總帶著孩子。
直到張女士第四次來救助站,“忍無可忍”的陳曉黎聯系了張女士的家人。“原來她一直瞞著家里。”“那次以后,她再也沒有來尋求庇護。”
精神異常的,找直系親人更重要
尊重受助者的主觀選擇是第一原則,但遇到精神異常的受助者,幫助其尋找到直系親人更為重要。
2016年12月,庇護站接收了一名中年女子。“女子精神異常,懷孕七八個月。”通過其隨身物品上的信息,陳曉黎聯系到女子丈夫。“他自稱是女子丈夫,已結婚一年。未表明身份,還出示了當地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但陳曉黎不放心,一直要求其出示結婚證。經確認發現:兩人已構成事實性婚姻,但未領結婚證,“最后通過派出所,找到女方父母,送她回了家。”
原則上在反家暴庇護所居住不能超過10天,但受制于尋親難度以及社區協調的難度,守護婦女居住往往會超過10日。因遭遇家暴,家住省城東部的孟女士賭氣離家出走。“大約50歲,精神正常,知道其家庭住址。”進站幾天后,陳曉黎便按照地址打算送孟女士回家。“送了三四次,當地社區居委會因拆遷分戶問題遲遲不接收她,最后還是當地民政部門協調的。”
律師說法
隱忍只會助長家暴升級
早在2003年,槐蔭區青年公園辦事處曾成立過反家暴庇護所,但由于資金壓力大、得不到認可等原因,該庇護所只運營了兩年。
對于救助站反家暴庇護所的前途,陳曉黎十分自信。“它已成為救助站常設部門。”陳曉黎表示,救助站屬于民政部門,從現階段情況來看,“這一塊所需經費應該不多。”
針對目前反家暴庇護所叫好不叫座的運營狀況,陳曉黎認為:中國女性大都有“家丑不可外揚”的想法,不愿意拋頭露面尋求庇護,“另一方面開放的社會環境、良好的經濟條件,她們傾向于選擇親戚朋友處或賓館暫住。”
山東大學社會學家張洪英表示:目前,庇護中心僅起到了收容庇護作用,反家暴庇護所若要真正發揮作用,還需要多部門聯合,“公安部門確保受害者人身安全;司法部門為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調解工作由社區出面。”張洪英稱,救助細則還需要進一步規劃。
“面對家暴,‘勸和不勸離’的傳統思路必須改變。”北京大成(濟南)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友震認為,作為受害一方,應勇敢面對家暴,尤其是要對第一次家暴說“不”,“在眾多案例中,受虐方第一次遭受欺負時不吱聲,往往會讓家暴持續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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