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05-01 15:41:05
孕育生命原本應該是件很幸福的事,濟南市民周泉(化名)卻有點開心不起來。據記者報道,因為比單位制定的時間表提前懷上了二胎,周泉被罰了2000塊錢。但面對媒體,單位負責人卻一肚子委屈:不是不讓女員工生二胎,但是要根據計劃一個一個來。周泉卻沒打任何招呼,提前懷孕了,所以這就是不講誠信。
周泉所在單位的負責人為何很委屈,因為理由很“充分”:單位制定這樣的政策是被逼無奈的,單位里一共25個人,其中17個都是育齡婦女?!耙嵌忌⒆恿?,單位可就沒法運轉了。”
但不知有沒有想過,相對于單位的委屈,周泉是不是更委屈?首先,去年一年單位里也僅有她一個人懷孕生子,沒影響單位的正常工作啊。其次,周泉說自己已經31歲,算是高齡產婦,引產可能會有危險,所以選擇生下孩子。最重要的是懷孕這事,正如周泉所說,“不是想哪個月懷孕就哪個月懷孕呀?!眴挝粸閶D女規定生育時間表的行為,是一種不科學不合理的行為。
至于網上,網民們對于該單位的政策是嘲聲一片,有人甚至這樣嘲諷地反問:是不是規定該生孩子的時候,因為沒懷上而沒有生也算沒誠信?
毋庸置疑,該單位限制女職工生育時間的行為涉嫌違法。因為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及《就業促進法》,用人單位規定女職工的生育時間的條款是無效的。生育是女性的權利,女職工有權自己選擇生育的時間,用人單位更不能夠規定女職工生育的時間。這種所謂生育時間表協議,本身就是無效的,即使本人簽署了不執行都無關乎誠信與否,更不能以此為依據處罰當事人。何況生孩子不是生產產品,怎么能硬性規定時間呢?
我們必須尊重婦女的權利,關心她們的切身利益。因為婦女的生育問題,關系到人類社會的延續和進一步發展,是婦女對人類對社會的貢獻。與單位的局部利益相比,兩者孰輕孰重、孰大孰小,其理昭然。在我國目前已經全面放開二孩生育的情況下,這樣規定二胎生育時間表、不從就揮舞制裁大棒的做法,傷害的不僅是具體當事者的生育權等,更是對國家生育政策的變相掣肘。
我們看到,自從國家全面二孩政策推出以來,地方上類似給女職工設置生育時間表的土辦法是層出不窮,有些單位隨意對國家法律作出解釋。但什么叫依法治國,就是要法大于天,我們必須要維護法律的尊嚴、樹立法律的絕對權威。任何地方任何單位,不能對國家法律的施行設置種種的前提條件或從局部的利益出發,加以種種限制。無“法”就無“天”,如果法律可以任意解釋,公民的權利和自身利益必將受到損害。
可能,具體到每一個單位有他們具體的難處。比如周泉所在單位女職工居多,如果扎堆生二胎,是會對工作造成影響。但單位的生育土辦法只能是指導規劃,落實下去還得講究人性化。比如在行政管理上,多一點人性化的舉措,少一點諸如扣大帽子、扣沒獎金、罰款等簡單粗暴手段。把工作做細一點,把群眾利益問題考慮周全一點。不要只是高高在上,發號施令,甚至以權代法。保障女性生育權,既是企業的法律義務,也是需要整個社會共同承擔的責任。
(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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