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銳大眾
2017-05-10 08:17:05
5月5日,兩套位于德州市經濟開發區中建華府小區的精裝修新房,經拍賣以387.2萬元的價格售出。而房子原來的業主,德州市陵城區于集鄉原黨委書記劉傳銀、原財政所所長李世英,已雙雙在監獄服刑。
日前,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德州市陵城區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并罰,依法判處劉傳銀有期徒刑十六年,并處罰金200萬元。據介紹,其任職德州市陵城區于集鄉鄉長、黨委書記10年間,利用職權侵吞各類公款823萬余元,另有1082萬余元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把企業扶持款裝進個人腰包
劉傳銀出生在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師范學校畢業后從事過文教職工、縣政府辦公室秘書、鄉黨委副書記等職務。2005年至2015年3月間,擔任陵縣(今陵城區)于集鄉鄉長、黨委書記。
在劉傳銀任職于集鄉“一把手”的10年里,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上級政府沒少給于集鄉的企業下撥扶持款。而這些款項,卻成了劉傳銀眼中的“肥肉”,自持囊中。
檢察機關查明,2011年3月,劉傳銀安排時任財政所所長的李世英以扶持企業資金名義騙取本單位公款50萬元,據為己有;2014年9月,以扶持山東顏春紡織有限公司名義騙取本單位公款50萬元;2014年9月,以扶持山東廣鑫交通設施有限公司名義騙取本單位公款30萬元;2015年1月,以扶持德州科信興宇紡織有限公司名義騙取本單位公款30萬元。
經調查,幾乎所有的“扶持”均未兌現。劉傳銀要么伙同他人或自己直接從上級撥款中截留一部分;要么將扶持款先發給企業,再想方設法從企業要回來。
被劉傳銀裝進個人腰包的不僅僅是企業扶持款,其他各種補償款、一事一議款等,也都難逃他的手掌。借他人承包工程虛列開支,甚至偽造工程,凡能想到的由頭,劉傳銀都用上了,為的就是將公款據為己有。
貪來的錢大都存在銀行
2015年4月,檢察機關收到紀律檢查機關移交的劉傳銀涉嫌貪腐線索。雖然信息不少,但卻是一大堆銀行卡和多個賬本,戶名眾多、交易混雜,要想找出哪一筆是貪污款項,難度非常大。
面對檢察官,劉傳銀一開始或默不作聲,或避重就輕,辦案一度陷入僵局。檢察機關甚至將劉傳銀羈押在100多公里外的河北景縣看守所,以減少其心理對抗。
“劉傳銀的作案手段隱蔽,將貪污款分散存入多家銀行,賬戶大多不是本人的名字,有些是造假身份證,有些用親戚朋友的。”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劉傳銀單以“劉叔亮”身份證就開通4個賬戶,定期存款合計430萬元。
最終,經過縝密偵查,8家銀行、幾十本存折、近十年的收支數據被一一厘清。透過這些數據,劉傳銀的犯罪證據也清晰地浮現出來,他的心理防線才徹底瓦解。
據劉傳銀交代,貪污的這些錢大部分沒有動,存在銀行,最大的一筆開支就是在德州市的一處中高檔小區買了一套180多平方米的房子,并進行了精致裝修:耀眼的水晶吊燈、大理石地板、雕花的電視機墻……豪華程度堪比五星級酒店。可直到案發,劉傳銀一天也沒有在豪宅里享受過。
作繭自縛悔恨終生
事實上,作為鄉鎮“一把手”的劉傳銀,即便想貪污公款,操作起來也并不容易。為了滿足金錢貪欲,劉傳銀找到了李世英(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兩人沆瀣一氣,投機鉆營。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劉傳銀平時獨斷專行,哪怕有反對的聲音,他也從不放在心上。對有些偽造的合同、報告,鄉其他領導提出了反對意見,認為不符合常理,不予簽字,劉傳銀就會蠻橫地強迫他們簽字。這些文件都是劉傳銀巧立名目、套取公款的重要工具。
企業沒有收到國家財政撥款,劉傳銀擔心出問題,就讓企業開假收據,或者從企業拿蓋了章的空白收據自己填寫內容,甚至偽造企業印章自己開收據……以身試法,結果作繭自縛,終逃不過黨紀國法的制裁。
審判中,劉傳銀流淚悔過。一審宣判后,他也沒再上訴。辦案人員認為,作為鄉鎮“一把手”,對其監督不力、權力過于集中,大權獨攬、獨斷專行,財務管理混亂,工程審批權責不清,是劉傳銀實施犯罪10年以上才案發的主要原因。而劉傳銀本身思想蛻變、目無法紀,則是該案案發最直接的原因。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