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17-05-22 15:04:05
記者昨日從張店區房管局獲悉,張店轄區內公租房開始辦理資格證了,憑資格證且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以申請公租房。目前,兩處公租房房源共2000余套。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張店區房管局住房保障辦公室4月組織辦事處住房保障人員進行了公共租賃住房資格辦理業務培訓并安排日常受理工作,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家庭進行受理審核。
記者梳理發現,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具備以下條件:家庭成員中至少有一人本地城鎮常駐戶口,且戶籍遷入年限在1年以上;非本地戶籍申請人在本地有固定工作,且在本地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或累積繳納社會保險2年以上。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本地范圍內無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且未租住公房;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張店區2016年收入標準為:35189元);申請家庭財產總值(家庭成員擁有的房產、車輛等財產)不高于上年度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另外,還有政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外來務工人員中1人家庭即單身人員提出申請的,應年滿18周歲,并符合上述條件;本地戶籍單身人員提出申請的,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符合上述條件。
申請人以家庭為單位,房源所在地城鎮戶籍家庭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出申請,非房源所在地戶籍家庭向工作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出申請,并提交《淄博市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登記申請審批表》;承諾書;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首頁、索引頁、單頁)、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上年度收入證明(有工作單位的有工作單位出具,無工作單位的由社區居委會出具);本地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住房狀況證明;非本地戶籍家庭,需提供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并經本市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正式勞動合同及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外地市戶籍的還需提供本地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證》。
據了解,張店轄區內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一處位于西十一路以西,華光路以北的幸福城,由市政府投資建設公共租賃住房1000余套;一處位于淄博科技工業園區雙島路與納綺路西南角的幸福家園,由張店區政府投資建設公共租賃住房1026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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