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水母網(wǎng)
2017-06-23 19:00:06
煙臺政府為全民購買民生綜合保險新聞發(fā)布會
水母網(wǎng)6月23日訊 (通訊員周長勝 記者林莎莎)為改進自然災害救助方式,完善災害救助體系,積極探索災害救助新思路,煙臺市民政局聯(lián)合財政局出臺《煙臺市民生綜合保險實施方案(試行)》,并公開招標確定了人保、中華聯(lián)合保險、太平洋財險、陽光保險、大地財險5家保險公司承保,自2017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全面實施民生綜合保險,為有效解決“因災致貧”問題提供了保障。
政府為全民購買民生綜合保險 2017年實現(xiàn)全覆蓋
據(jù)了解,民生綜合保險工程,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將保險業(yè)引入災害救助領域,發(fā)揮商業(yè)保險的風險轉移、分擔和損失補償作用,建立市場化的災害、事故補償機制,協(xié)助政府及時妥善處理各種重大災害事故,建立起政府救助、保險保障、社會救濟、自救互救“四位一體”的自然災害救助新機制。
煙臺市民生綜合保險按照“廣泛覆蓋、全面保障”的原則,由政府出資為全體居民統(tǒng)一購買,保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元、每戶每年2元,所需資金由市、縣兩級財政承擔,無需個人付費。保障對象為災害發(fā)生時處于煙臺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搶險救災人員和臨時來煙臺市出差、旅游、務工及其他流動人口)的人身傷亡撫恤,以及煙臺市行政區(qū)域內常住居民(指擁有煙臺市戶籍或持有居住證人員或擁有煙臺市產(chǎn)權住宅的人員)的家庭財產(chǎn)損失救助。
保障范圍涉及廣 居民人身傷亡每人最高限額14萬
煙臺市民生綜合保險保障責任范圍主要包括暴風、暴雨、洪澇、干旱、龍卷風、臺風、風雹、低溫冷凍、雪災、地震、雷擊、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海嘯等自然災害,家庭火災、爆炸、煤氣(液化氣、天然氣)中毒、氯氣中毒、觸電等事故災害,溺水、飛行物及其空中運行物墜落意外傷害,不受戶籍限制的在本行政區(qū)域內見義勇為和參加搶險救災人員受到人身傷害及合同約定的其他意外事故等災害事故,造成的居民人身傷亡及家庭財產(chǎn)損失。還包涵政府應急救助和旱災飲水保障。
煙臺市民生綜合保險采取分層分類保障:居民人身傷亡每人最高限額14萬元,特別約定搶險救災人員最高限額25萬元;政府應急救助每次事故責任限額300萬元,累計責任限額3600萬元;旱災飲水保障旱災飲水困難人員每人每月最高60元,累計最高限額2000萬元;其他意外事故每人責任限額5萬元,每次事故責任限額100萬元,全年累計責任限額100萬元;家庭房屋損失救助最高每戶12萬元;安置費用每人責任限額2000元;每次事故安置費用責任限額50萬元,全年累計安置費用責任限額100萬元。特別約定在發(fā)生居民人傷事故、家庭房屋財產(chǎn)損失事故后,撫恤定補優(yōu)撫對象、城鄉(xiāng)低保對象、分散供養(yǎng)的城市孤兒,上述對象每戶保險金額在普通群眾基礎上上浮30%。
煙臺市民生綜合保險具有“低投入、廣覆蓋、高保障”的特點,實現(xiàn)小投入保障大民生,政府以較小投入,將所有群眾納入自然災害事故保障范圍,有效解決了人民群眾“因災致貧”問題。政府和保險公司聯(lián)辦共保,嘗試保險企業(yè)參與自然災害救助新機制,使保險事業(yè)參與防災減災救災全過程,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實現(xiàn)了資源共享。
為確保民生綜合保險制度落到實處,煙臺市成立了市民生綜合保險項目領導小組和市、縣、鎮(zhèn)、村四級服務團隊,建立了聯(lián)席會議制度、重大災害應急處理機制、考核監(jiān)督制度。在實施過程中,不斷總結成功經(jīng)驗,及時剖析問題,拿出改進措施,逐步完善民生綜合保險政策和工作機制,力爭將民生綜合保險項目打造成煙臺市民生保障領域的一張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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