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沂蒙晚報
2017-06-30 11:20:06
錯將4000元用微信轉給他人,索要后對方遲遲未還。律師表示,收款人該舉動涉嫌不當得利。
28日,臨沂市民張女士向本報反映,26日她向女兒的鋼琴老師繳納4000元學費,但是不小心把錢轉給了其他人。“兩個人的名字都叫‘海闊天空’,只是頭像不同,當時我也沒太留意,就把錢轉過去了。”
接受張女士轉賬的這人,張女士表示自己之前是在一個朋友聚會上認識的,當時聊得挺開心,就互相留了微信,之后微信上也聊過幾次。“只記得這人姓李,具體名字和電話都不記得了。”張女士說。
在張女士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上,記者看到,收款人的網名為“海闊天空”,26日,張女士將4000元以轉賬的形式發給對方并被領取。到了16點25分,發現不對的張女士向對方討要還款,“海闊天空”表示自己不會轉賬操作,讓兒子回家后再把錢轉給張女士。
當天下午,張女士又多次聯系“海闊天空”,但對方一直沒有回復。“我又是留言,又是發語音,但他就是不理我。”張女士說,之后的幾天里,她也不停地和對方聯系,發出的消息卻一直石沉大海,沒有回音。
張女士告訴記者,現在她正在托朋友打聽“海闊天空”的手機號,并希望能夠當面溝通。“在我印象中,這個人還是不錯的,我相信他不會不還錢的,可能是有什么事耽誤了。”直到現在,張女士依然存有希望。
同時張女士也表示,如果對方真的不還,她也不會計較,“4000塊錢,也不是太多,就當買個教訓好了。”
律師:收款人涉嫌不當得利
沂蒙晚報特邀律師姜濤表示,一般情況下,微信轉錯賬和銀行轉錯賬的民事法律責任是一樣的,是出于個人重大誤解行為,責任在自己。錯收錢的行為屬于不當得利,收款人應返還他人錢財。當對方拒不返還時,當事人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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