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聊城晚報
2017-07-13 13:20:07
12日,記者從聊城市住建局了解到,日前我市調整了聊城市城區公共租賃住房準入條件。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為進一步擴大我市住房保障覆蓋面,經市住房保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市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的準入條件進行調整。現將準入條件中“申請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9萬元”調整為“申請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城區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5%(含)”。
此外,記者了解到,調整后目前我市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具備的條件為:申請家庭成員至少1人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兩年以上且實際居住;單身(含離異)申請的,年齡需滿35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家庭機動車輛購置價格、工商登記注冊資金(資本)和各類非住宅類房屋總價值低于100000元;申請家庭在本市城區無私有住房或雖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含)15平方米。
新就業人員需具備的條件為:申請人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且實際居住,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含專科)以上學歷且畢業不滿八年;單身申請的,年齡需滿20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被市城區行政、事業單位錄用為正式工作人員或和市城區用工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滿一年;申請人在本市城區無私有住房或雖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含)15平方米;單身申請的,父母在本市城區無住房資助能力。
進城務工人員需具備的條件為:申請人為本市城區以外的戶口且在本地實際居住,聊城市以外的戶口需取得《居住證》;單身申請的,年齡需滿20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被市城區行政、事業單位錄用為正式工作人員并繳納養老保險金;或與本市城區用工單位依法簽訂滿一年的勞動或聘用合同,并在市城區繳納養老保險金滿一年或累計繳納養老保險金滿兩年;申請家庭在本市城區無私有住房或雖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含)15平方米;單身申請的,父母在本市城區無住房資助能力。
其中,保障面積標準為1人戶25平方米;2人戶35平方米;3人戶為45平方米;4人以上(含4人)戶為50平方米。租金補貼標準為,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金補貼為每月每平方米6.0元;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金補貼為每月每平方米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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