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17-11-03 15:34:11
原標題:濰坊出招維護房地產秩序,惡意炒地囤地將入黑名單
濰坊出招維護房地產秩序,惡意炒地囤地將入黑名單
2日,記者從濰坊市國土局獲悉,為加強和改進市區房地產用地供應管理,建立規范高效公開的供地程序,提升房地產開發建設水平和城市品質,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濰坊市制定《濰坊市市區房地產用地供應管理辦法》,據了解,該辦法自2017年11月21日起施行。
辦法要求市、區政府(含市屬開發區管委會)作為土地熟化工作責任主體,應建立收儲基金,完成土地出讓前的基礎工作,嚴格落實“凈地”出讓要求。 堅持市區一盤棋,打破區劃界限分割,加強對市區房地產市場的綜合開發研判,將供地計劃與棚戶區改造任務量、高端產業項目、高端地產項目、重大民生項目和低效用地盤活利用情況等相掛鉤,統籌安排市區房地產用地供應的總量、結構、布局和時序,規范年度供地計劃編制程序,強化計劃管理。加強市級統籌管理,突出規劃對土地開發建設品質的引領管控作用,深化完善控制性規劃,建立動態監管和調整制度,加快推進城市設計全覆蓋,推行規模化供地和片區綜合開發,提升城市建設整體水平。市級建立統一的評估機構備選庫,規范評估行為,統籌審核、合理確定土地起拍價格。市區房地產供地工作實行市審批、區供地的分級負責辦法。
嚴格出讓管理。在推動實現土地熟化由政府主導的基礎上,拓寬供地信息發布渠道,增強土地市場的開放度,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土地市場秩序。凡符合競買資格條件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參與報名競買。
土地成交后,競得人應及時與濰坊市國土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并按時繳納土地出讓價款,逾期未繳清土地出讓價款的,解除成交確認書,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受讓人應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內開工建設,自開工之日起3年內竣工,因不按期開發建設造成土地閑置的,國土部門嚴格依法依規予以調查、認定和處置。
建立房地產用地開發利用失信企業名單,對欠繳土地出讓價款、閑置土地、惡意炒地囤地、未批先建、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以及其他違法違規違約行為的,國土部門應在門戶網站和中國土地市場網尚向社會公開,在結案和問題查處整改到位之前,企業及其控股股東不得參加市區土地競買。財政、國土、規劃、住建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與聯動監管,共同打擊違法違規違約用地行為,維護市區房地產秩序。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蔚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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